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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6-07-06 字号:[ ]

温委办〔 2006 〕47 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6日

 

 

 

温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

 

建设教育强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教育事业新的历史跨越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大市建设的决定》,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现就教育强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不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切实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

二、建设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浙江三大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教育设施,形成较先进的素质教育的框架体系,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市。

(一)学前教育质量提高和数量发展相协调,2010年,0—2周岁婴幼儿接受良好早期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学率达95%。

(二)基础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2010年,九年制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5年教育,享受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的人口覆盖率达到70%。

(三)高等教育初步形成“一个大学城、一个大院名校协作办学基地”的格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5%。

(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教师学历层次将得到整体提升。幼儿园教师专科、小学教师专科、初中教师本科和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55%、85%、80%和5.5%以上;小学校长本科中学校长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80% 和10% 以上。

(五)教育强县(市、区)达11个。

(六)社会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3年。

(七)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步达到占全市GDP的4%,基本满足公共教育发展需要。

三、主要任务

(一)稳步发展基础教育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优先发展基础教育,把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

学前教育要积极建立由政府引导、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的学前教育模式,在政府办好示范园的同时,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推动企事业单位办园改革。完成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社区化,到2010年,全市建成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0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

义务教育要巩固提高“普九”成果,重点推动欠发达地区的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加快城乡均衡化教育进程,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以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改变农村义务教育规模小、质量低的现状。积极探索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特点的管理办法和模式,不断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到2010年,全市建成省级示范性小学45所,市级示范性小学60所;省级示范性初中40所,市级示范性初中40所。

高中段教育要继续扩大资源的供给,通过新建、迁建、撤并等方式,对高中段学校进行调整和扩充,加快现代化学校建设。在大力发展公办学校的同时,积极鼓励并引导民间力量办学。协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之间的发展,实现普高、职高招生的合理比例。到2010年,全市建成省级重点普高45所,市级重点普高35所;国家级重点职校8所,省级重点职校30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12所。

(二)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建立适应区域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以发展本科教育为主,有效扩大硕士研究生教育,积极开拓博士研究生教育,同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鼓励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考试等的发展。到2010年,基本形成能够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

提高高等学校办学规模和质量。继续鼓励和支持各高校适当扩大办学规模,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加强产学研的发展,发挥好高校经济智囊的功能,支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要重点办好温州医学院和温州大学,使温州医学院、温州大学整体教学科研能力分别达到国内和省内同类学校先进水平,成为解决温州经济、科技教育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科研和人才基地。建好4至6所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发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其中1至2所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至3所进入全国优秀高等职业学院行列,争创全国高职卓越工程。以开放大学为目标,加快温州电大建设发展。到2010年,在温高校博士点和硕士点数量分别达到10个和80个,全市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4万人以上,研究生2500人以上,成人教育学员10万人以上。

加强高等教育区域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名牌大学合作办学,采取联合培养、合作研发、共建学科专业和重点实验室等途径,实现区域高等教育的合作交流。实施我市引进“大院名校”工程,加快建设第二高教园区(高职园区),增强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推进职业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及就业市场的需求,优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结构,调整学校专业设置,增设社会急需的新专业和培训项目。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沟通制度。

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积极创办一所综合性、上规模、上档次的技师学院。大力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等一系列继续教育工程,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各县(市、区)要努力创办 1至2所由政府主办的多功能、大容量、上规模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中心或技工学校。

重视农民致富能力的培养。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要创建1所省级以上的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使其成为当地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成人继续教育基地。

(四)切实加强素质教育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以弘扬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革命传统教育。继续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论和科学精神教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及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

营造良好素质教育环境。全市创建市级文明学校150所,德育特色学校50所,省级绿色学校50所,市级“绿色学校”200所,市级行规达标学校150所,示范家长学校100所。市本级要建成和完善温州市学生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设综合性、规范性、功能齐全的社会实践、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济发达乡镇要建立青少年学生实践活动基地。

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以课程改革为抓手,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实施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在深入推进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同时,全面实施高中阶段课程改革。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加强德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在认真实施国家课程的同时,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框架,形成有温州特色的课程体系。构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减轻学生负担的监督检查机制。面向全体学生,将素质教育贯穿教育的各个环节和阶段,使德智体美等方面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全面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继续完善现有城域教育网,加快实施以校园网为标志的高层次“校校通”工程,到2010年中小学生机比达10:1(其中小学12:1、初中8:1、高中6:1),全市60%的教室可直接上温州教育网或互联网;完善全市共建共享的分步式网络教育资源应用与管理体系,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软件)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应用与研究;进一步扩大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温州应用示范区建设成果,在2010年之前实现全市中小学学籍、教师、校产等管理的电子化和全市教育系统办公无纸化。

加快远程教育发展。以电大为依托,形成温州现代化远程教育体系。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与全日制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形成立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利用温州城域教育网的网络视频系统深入开展教学、教研、培训等应用,为城乡人们提供良好的终身学习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推动校网布局调整,优化教育总体结构

市县两级政府及教育、规划部门要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布局规划,形成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并将学校布局规划纳入本地城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到2010年,全市小学调整到1000所左右,初中330所左右,普高130所左右,中职学校110所左右,小学和中学的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和50人。有条件的学校要实施小班化教育。努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切实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基础建设规划,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力争于2006年底排除现有危房,2007年后做到当年危房当年改造。

(二)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教育投入水平

依法建立适应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财政制度,构建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的和保持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确保经费投入。以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确保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经费为重点,将义务教育学校的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各级教育经费支出应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计划单列。各级财政安排教育经费应依法做到“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4号文件规定,各级财政每年超收分成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各级监察、审计、教育督导等部门要对本地区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审核。

进一步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规范和完善城乡教育费附加和地方高等教育费征收使用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审计部门要定时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统筹工作,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用于教育。其中50%由市县两级政府统筹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全面实施《温州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学校)规划》。各类城镇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做到合理布局。在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中要优先规划教育(学校)用地。全市各类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用地指标应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要继续鼓励支持社会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提倡定建设项目进行集资的办法筹措经费,做到专款专用。集资目的、建设项目和集资金额款项来往都必须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教育基金会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要免收杂费,建立健全资助贫困学生入学的义务教育助学金(包括各种资助基金)制度。规划部门向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和学校收取的改变功能使用费,应按月全部返还。

大力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兴教育产业,形成信息、咨询、科普、人才等一系列特有的教育市场,开发面向青少年的计算机、教育软件、文具用品、校服、午餐和健康食品等具有教育优势的拳头产品,为广大师生和所在社区提供服务。

加大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投入力度,做好中小学生信息技术、音像教材和学具的规范收费及管理,坚持“合理规划、建用并举、倾斜农村、均衡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温州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专项经费和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全面提高我市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权益。继续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制定具有温州特色的民办教育政策,积极推进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模式多样化改革,把办学校的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和布局规划。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举办学前教育和高中段以上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实行联合办学,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促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优化民办学校师资结构,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严格执行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强民办学校校长岗位培训、教师专业培训,进一步拓宽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相互流动的渠道,实行教职工全员事业人事代理制。

(四)加大改革力度,推进管理创新

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办学职责,县级政府要切实担负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教师和校长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明确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严格人事编制管理,按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编制标准及管理办法核编,建立编制报告和定期调查制度。强化县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发展教育的责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化以校长负责制、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教师资格准入制、结构工资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校长任期制。逐步建立起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五)大力扶持困难群体,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认真实施省、市政府提出的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和温州市139富民攻坚计划的教育发展六项工程。以农村贫困地区为重点实施扶贫助学工程,采取“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学校减免、银行贷款”等办法对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继续开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工作。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温政发〔2005〕36号)要求,设立温州市农村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学校扶贫助学、校网布局调整、危旧房改造、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师资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补助和奖励。

进一步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保证将土地出让金的3%,或地方统筹财力按每年20%的增长率用于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设备添置。县(市、区)政府要将中小学布局调整所需的校舍扩建、新增危房和农村破旧校舍的勘察、改造等,优先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所需经费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坚持以流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鼓励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外来民工子女,鼓励举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

全社会要关心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建设校舍宽敞、设备齐全的集教育、康复、培训(就业)为一体的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把学前教育与康复训练结合起来,适度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积极鼓励智残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教育政策,加快我市民族教育发展。扶持民族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举办民族高中班,到民族高中班就读的学生免交学费。对家庭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要给予学习和生活上的补助。

(六)加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优化教育结构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确保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关资金、政策的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高于同级普通高中教育。职业学校的学费收入要确保全额用于学校发展。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推进校企联合办学。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创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扩大“订单式”人才培养培训的规模,建立中职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加大课程改革和评价机制改革力度,联合行业、企业积极探索和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制。鼓励企业为职业学校提供实训实习基地,选派优秀技术人员到校兼课。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利用所办专业的品牌优势,创办相应的校办产业,其运作均可引入企业管理机制,其生产经营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政府对积极参加校企联合办学,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程,使广大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学生能够受到再教育、培训,并获得相应技能与证书,为当地经济建设作贡献。进一步深入开展“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百万农民双证制培训工程”,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教育的试点,继续推动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逐步构建农村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教育网络。把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办成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自学考试和扶贫开发服务的基地。

(七)推动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

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制意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制。

(八)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切实加强市、县两级教科研部门建设,建立健全教科研网络,继续完善教科研员公开招聘制度,配齐配好学科教研员和教科员。坚持教育科研为教师服务,为学校服务,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注重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和教师继续教育的结合,促进教师和学校的发展。

围绕新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思想、理论、体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究和创新,重视教科研成果推广和应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加强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组织编写地方课程,指导和审定学校课程,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中小学生德育、体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积极开展国际、地区及学校之间合作办学、师资交流、联合培养人才、教育教学合作和外籍学生教育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教育及促进教育与经济、政治、科技和文化紧密结合的成功经验。

(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整体素质

加强师德教育和师风建设,倡导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教师教育工作,制定全市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建设规划,以温州大学、市教师教育院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为主体,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校本培训的作用,努力构建职前职后教育相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教师教育模式。借助互联网及卫星电视网,充分利用教育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全市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优化资源配置,按国家办学标准办好市教师教育院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使之成为集培训、管理、教研、信息资源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并以教师教育为主要任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对教师进行新一轮全员培训。

以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加大教师培养力度。以教师专业成长为导向,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为中心,转变教师培养模式,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教育知识框架和技能体系。全面实施市政府与东北师大签订的教育合作项目,推进教育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信息化资助、科研合作、骨干教师研修、毕业生实习的合作。充分发挥东北师大、北师大、华师大、浙师大等高校及美国肯恩大学、英国雷丁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为我市教师专业发展服务。

加快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中小学“221”名师名校长计划,出台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三个梯次的骨干教师队伍,第一梯队为省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中学享受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第二梯队为教坛宿将、教坛中坚、教坛新秀;第三梯队为学科骨干教师。继续开展享受教授级待遇中学高级教师确认工作。到2007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合格率分别达到99%、98 %、97%、90%。其中,小学和初中教师中各有78 %、68% 以上分别达到大专和本科学历,并有一定数量的高中教师达到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职业高中“双师型”教师达50%以上。提高高校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加强与国内外学校的合作交流,积极从国外和市外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高职称高水平的教师。

到2010年,全市评选市级中小学名教师100名,名校长30名。重奖有特殊贡献的优秀教师和校长。积极规划和建设两处退离休教师园丁公寓,努力解决市外引进教师的住房。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十)完善督导检查机制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充分认识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继续坚持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各级党政领导联系学校等制度,把教育现代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各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管理,宣传、组织、发改、财政、税务、规划、国土资源、劳动社保、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超前发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教育督导要突出督政,强化督学。健全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充实教育督导人员,实行督学职级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督学的作用。建立和健全包括办学基础性水平评估和发展性等级评估两个方面的教育督导制度以及科学的评价体系。完善对县级党政领导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制度,督促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依法建设教师队伍,依法教育行政,依法规范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校及其办学者的办学行为。

促进教育强县强镇建设。以创建教育强县强镇为抓手,努力促进县、镇两级的教育发展。要坚持教育为当地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促进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紧密结合,形成布局合理、办学效益和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教育模式。县(市)和有关乡镇要根据强县强镇标准做好创建教育强县强镇规划,调整布局,加大投入。到2010年,全市新建市级教育强镇20个、省级强镇15个,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建成为教育强县。
 
 

 
 

发文时间:2006年7月6日
发文机构: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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