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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瓯海区瞿溪镇第三小学等7所学校进行省级示范小学督导评估的通知
时间:2007-10-09 00:00:00 来源:瑞星(温州) 字号:[ ]

   

瓯海区、龙湾区、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和有关学校的申报,经研究,决定派出评估组对瓯海区瞿溪镇三小等7所学校进行省级示范小学督导评估。现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10 16   

瓯海区瞿溪镇三小  瑞安市飞云镇小  龙湾区永中镇二小

10 17    

乐清市柳市镇三小  瑞安市塘下镇小  龙湾区沙城镇一小

10 18   苍南县龙港镇二小

二、评估程序

听取学校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校容校貌和各项办学设施,观察师生课内外活动情况,分组查阅有关档案材料,与学校负责人和师生进行个别访谈,反馈评估意见。

三、评估要求

各有关学校要根据省示范学校标准,认真做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并安排好配备评估检查的人员。评估期间,学校要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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