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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2-07-04 00:00:00 来源:瑞星(温州)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温政办〔201283号)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希望各地以创建学前教育先进(达标)县(市、区)和先进(达标)乡镇(街道)为载体,进一步增加学前教育投入,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完善学前教育设施,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水平,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打造教育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

评估办法(试行)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标准》,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创建申报程序

(一)乡镇创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市级功能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制订创建规划,出台相应的政策,调动乡镇(街道)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乡镇(街道)根据国家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动员本乡镇(街道)的干部群众和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的创建,进一步加快辖区内学前教育的发展,促进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入园需求。

乡镇(街道)借创建之机,认真梳理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思路,制订科学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做好相关台账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各项基础工作。

(二)自查自评。乡镇(街道)对照《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报告包括四个方面:

1.乡镇(街道)社会经济和学前教育发展的概况;

2.主要创建工作与成效;

3.对照评估指标的逐项自评意见;

4.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今后的打算。

(三)评估申请。乡镇(街道)在做好自查自评与台账整理的基础上,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并上报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用表一式3份。

(四)申报要求。乡镇(街道)一般应先申报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在通过评估验收与整改提高后,再按程序申报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个别特别优秀的乡镇(街道)经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破格直接申报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

二、评估认定程序

(一)组织初审。县(市、区)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评估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实地查看后,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派员对申报乡镇(街道)进行考察,符合申报要求的,委托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进行评估。

(二)实地评估。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派出评估组,对申报乡镇(街道)进行督导评估。评估组在广泛采集评估信息,以及分析、评议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意见,并向乡镇(街道)反馈评估意见。

(三)市级审定。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需将对乡镇(街道)的督导评估报告连同乡镇(街道)自查自评报告和申报表报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上报的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和审定。

(四)命名表彰。温州市人民政府对通过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的乡镇(街道)予以命名,授予“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称号和匾牌,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评估认定标准

(一)指标评定。《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评估指标体系》设10A级指标、25B级指标,每项指标达到评估要求的为达标,基本达到评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与评估要求有较大距离的为不达标。

(二)评估原则。评估工作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注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凡《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评估指标体系》中已量化的指标均按量化标准评定;未量化的指标由评估组集体讨论,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评定。

(三)认定标准。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的认定标准:先进(达标)乡镇(街道)根据各自指标要求,在25B级指标中,达标在20项以上,基本达标在5项以内(其中B1B5B10B11B175项指标须有3项以上达标),无不达标指标,可通过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的评估。

四、注意事项

(一)在评估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估资格。

(二)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获得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称号的单位,进行不定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乡镇(街道),责令整改;对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街道),将提请温州市人民政府取消其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称号。

 

   

.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评估指标

   .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评估工作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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