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廉政建设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7-10-10 16:43:05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温州市教育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

 

温州市教育局2015年

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郑建海:对市教育局机关及局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市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安 晋:对分管的招生工作和基教处、直管处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伍  挺:对分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宣传等工作和体卫艺处、安保处、教育宣传中心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戚德忠:对分管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高校招生等工作和职成教处、民办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市教育考试院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蔡亚里: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监督责任;对分管的纪检监察和监察室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温州市教育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教党〔2013〕9号)的监督落实。

(二)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查办、报结涉及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

(三)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做好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查纠工作。

(四)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白炳兴:对分管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教学仪器、勤工俭学、教育投融资等工作和计财处、市教育基建中心、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温州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落实措施,加强财务管理。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行为。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学校(单位)采购工作运行机制。

(四)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五)规范温州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审核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温州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拨付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王剑波:对分管的教育督导、教育教学研究、教师教育、教育评估、教育设备、教育信息技术、电化教育等工作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督导处、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师教育院、市教育评估院、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俞银通:对分管局机关后勤、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工会等工作和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教育工会、人民教育基金会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落实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

(二)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

分管领导如有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责任分工作相应调整。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