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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校纪检监察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0 16:50:18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各归口监督高校纪委:

    为及时全面掌握和反映各归口监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信息对服务领导决策、促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归口监督高校纪检监察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归口监督高校纪检监察信息员队伍

    各归口监督高校纪委要充分认识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要积极为信息员的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特别是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了解工作动态以及开展工作等方面为信息员提供便利。要积极组织信息员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推动信息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一)报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2.围绕省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采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的情况。

    3.学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

    4.推进具有教育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加强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5.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

    6.积极应用科技手段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7.深化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推进民主管理,民主治校情况。

    8.反映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信息。

9.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信息。

10.学校认为需要报送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报送办法

1.一般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教育局纪检组,凡属报送范围内的重要信息须同时以书面形式报送,报送信息需注明供稿单位、供稿人及联系电话。

2.各归口监督高校的信息报送工作由高校信息员统一负责,报送前文字稿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阅并盖单位公章,特殊情况,经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可直接报送。

3.上报信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市教育局纪检组,联系人:翁旭凤,联系电话:88636302,邮箱:361386961@qq.com。

     (三)报送要求

     1.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快、实、精的要求,即所报送的信息反映新情况、新内容,内容要真实可靠,信息报送要及时快捷,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送,数据准确,文字精练。

     2.积极提倡报送加注图片的信息,对不含图片的信息为普通文件格式,可直接报送;对含有图片的信息需将文本和图片信息打包压缩后报送,而且图片要未经处理过的jpg或 gif 格式并加图片注解。

     3.标题应准确、鲜明、凝练,体现信息内容的核心思想,字数最好控制在16个字内,一般不使用副标题。

     4.根据信息报送范围,各归口监督管理高校纪委每年至少报送五条以上信息。

请各单位将信息员名单于4月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纪检组翁旭凤。

 

温州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2016年3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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