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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关于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0 17:21:37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各综合监督高校:

为认真做好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派驻(出)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等7个文件的通知》(温纪〔20161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报备内容范围

属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都需要进行报备。“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具体内容为:

 

(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本单位重大改革措施、重要政策、干部人事工作方案、对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对干部作出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及干部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决策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二)重要人事任免,包括高校处室中层领导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市管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等。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变更;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不动产购置处置、大宗房屋修缮等。

(四)大额资金使用,包括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活动项目经费使用等。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报备工作责任部门。根据高校工作的实际,指定先由校(院)党(政)办负责做好报备事项的收集汇总报送学校纪委,再由学校纪委向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报备。

(二)报备方式。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实行随时报备;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行按季报备(每季度初报上个季度的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的报备内容报备前须经高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报备时将《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附件1)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书面材料一并报到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联系人:翁旭凤,联系电话:88636302,13857776312,邮箱:361386961@qq.com

(三)开始报备时间。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从9月份开始报备,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从第四季度开始报备第三季度的情况。

 

附件:1.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

2. ___年___季度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中共温州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2016年8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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