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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10-10 17:26:18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2017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

 

2017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查纠四风,改进作风,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努力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20项工作:

一、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 认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的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让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这些党内法规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使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

2.深化“廉政谈话拉袖子工程”建设。在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中普遍开展谈心提醒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提醒和信访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有苗头就提醒,有问题就纠正,有效预防腐败。

二、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源头防范能力

3.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66”主体责任体系。局党委履行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三大职责;抓实严明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做好表率引领六大任务;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履职报告、巡察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六大机制,以严密完善的工作机制推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定实施《2017年度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动态考核办法》,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平时实行动态考核排名,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评定,并通报考核结果。对疏于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将坚决予以追责。

5.健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指导,提高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质量,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在廉政建设中的事前防范、事中纠正功能作用。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市局直属学校(单位)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做到分析查摆问题常态化,让权力得到提醒,使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及时发现问题,反思行为,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让纪律严起来

6.加强对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使用公车、违规出国(境)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7.积极开展专项巡察。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充分发挥巡察的“预警”、“免疫”和“保健”功能作用。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巡察,查找问题、挖掘“病灶”,改进工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积极开展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巡察;继续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巡察,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8.查纠四风改进作风。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省委、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查暗访、通报曝光和查处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抓好“万人双评议”中群众代表提出建议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作风建设,切实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

9.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以“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为主题,以使单位工作达到“程序最简、业务最精、服务最优、纪律最严、作风最好”为目标,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促进工作全面提速提质提效。从严整治教育系统干部精神不振、干事担当不够、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教育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确保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加大庸政懒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10.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扎实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专项治理,在教师节、中秋节等节点组织明查暗访,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培育教师敬业精神,严禁教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行为。

11.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有关规范教育收费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对收费实行严格的公示制;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确保上级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到位。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零收费成果,杜绝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行为。

1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审批申请人“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坚持便捷高效、公正规范原则,以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加快建立流程清晰、申报简便、审批高效、公开透明的全流程审批机制。按照行政审批案卷评查标准,推进审批程序、立卷归档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切实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进“互联网+审批”,完善网上审批程序,实行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办结。

五、强化信息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3.深入开展“阳光招聘”。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规范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师招聘办法,严格招录程序,确保教师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平稳实施。规范教师流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跨县域流动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378号)有关规定,严格流动手续办理流程,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使教师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4.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以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核心,以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网站为依托,继续在全市实施阳光招生,巩固阳光招生成果,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常态分班。

15深化创建阳光食堂进一步加强对阳光食堂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过程监管、审计督查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等方式,深化创建工作,提升创建水平。

16.切实推进阳光校务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公开等配套措施,在学校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深化各项公开工作,做到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

六、强化纪律审查,切实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17.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和审理报告等各项工作之中。要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做足功课,发现违纪问题就及时批评诫勉、督促纠正;合理运用好第二种形态,充分发挥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运用好第三种形态,切实发挥党纪重处分的警示震慑作用;依纪依法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做好纪法衔接。

18.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机关党员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通报,达到以查促建,堵塞管理漏洞,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19.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巡察和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对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或干扰阻挠调查的,严肃问责追究,落实“一案双查”。

20.加强信访办理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落实专人负责,规范办理程序,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加强教育纪检信访情况分析研判,抓好问题线索筛选和移送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重要线索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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