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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7-10-10 17:27:08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温州市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

 

温州市教育局2017年

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郑建海:对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市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安 晋:对分管的招生工作和基教处、直管处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伍  挺:对分管的人事、外事、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宣传等工作和组织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党委、体卫艺处、安保处、局团委、教育宣传中心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做好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查纠工作。

(二)落实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外出学习考察的管理。

(三)加强公费出国(境)访问、考察和培训管理,制止用公款或接受私人企业出资安排的出国(境)旅游活动。

戚德忠:对分管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和职成教处、民办处、考试院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蔡亚里: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监督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温州市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教育系统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要点的监督落实。

(二)做好纪检业务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开展纪律审查和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白炳兴:对分管的计划财务、高校招生、基本建设、教学仪器、勤工俭学、教育投融资等工作和计财处、高教处、基建中心、装备中心、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落实措施,加强财务管理。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行为。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学校(单位)采购工作运行机制。

(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五)规范温州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审核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温州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拨付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王剑波:对分管的教育督导、教育教学研究、教师教育、教育评估、教育信息技术、电化教育等工作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督导处、教研院、教师院、评估院、电教馆(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俞银通:对分管局机关后勤、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工会等工作和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教育工会、人民教育基金会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直属学校公车的日常管理,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

(二)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

(三)规范对人民教育基金会管理,严格按章程办事。

分管领导如有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责任分工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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