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调整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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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调整如下: 郑建海:对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市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安 晋:对分管的市局直属学校招生工作、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直管处、体卫艺处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伍 挺:对分管的人事、外事、机关后勤、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宣传、教育工会和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市教师教育院、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宣传中心、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做好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查纠工作。 (二)落实人事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三)加强公费出国(境)访问、考察和培训管理,制止用公款或接受私人企业出资安排的出国(境)旅游活动。 (四)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直属学校公车的日常管理,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 (五)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 (六)规范对人民教育基金会管理,严格按章程办事。 戚德忠:对分管的计划财务、民办教育、教育投融资、基本建设和计划财务处、民办教育处、市教投集团、市教育基建中心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落实措施,加强财务管理。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行为。 (三)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四)规范温州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审核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温州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拨付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蔡亚里:督促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监督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温州市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教育系统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要点的监督落实。 (二)做好纪检业务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开展纪律审查和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白炳兴:对分管的干部队伍建设、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安全稳定和组织处、机关党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安全保卫处、局团委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协助局主要领导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外出学习考察的管理。 王剑波:对分管的普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研究、教育评估、教育信息技术、电化教育和基础教育处、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育评估院、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朱景高 对分管的教育督导、教育考试、高校招生、教育设备、教学仪器、勤工俭学和督导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学校(单位)采购工作运行机制。 分管领导如有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责任分工作相应调整。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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