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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7-11-10 14:29:30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关于召开2017年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10月23日下发的《关于召开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定于11月16日召开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11月16日(星期四)召开,时间一天。上午分三组考察6所中小学,下午举行全市德育工作会议。上午9:00前与会代表按分组名单分别到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校区(温州二十七中)、温州市十四中和温州百里路小学报到;下午1:50前到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校区(温州二十七中)报到,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二、会议对象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局长、分管局长、负责德育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局长仅参加下午的会议。

(二)市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仅参加下午的会议);

(三)市局直属学校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政教主任(校长须参加下午会议);

(四)县(市、区)中小学校长代表:鹿城、龙湾、瓯海、洞头、文成、泰顺、浙南产业集聚区各8人,乐清、瑞安、永嘉、平阳、苍南各12人。

三、考察分组安排

(一)第一组

1.考察学校:温州第二十七中、温州蒲州育英小学

2.报到时间、地点:

16日上午9:00前到温州二十七中(汤家桥南路与锦江路交叉口)报到。

3.参加对象:

1鹿城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县、文成县等地教育局分管局长、负责德育科室负责人、校长代表;

(2)温州二中、温州三中、温州四中、温州八中、温州九中、温州十二中学、温州十四中、温州十九中、温州二十一中、温州二十三中学、温州三十九中、温州实践学校、温州特殊教育学校、温州三十一中、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英才学校等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政教主任。

(二)第二组

1.考察学校:温州市十四中、温州瓦市小学

2.报到时间、地点:

16日上午9:00前到温州十四中(江滨西路223号)报到。

3.参加对象:

1龙湾区、洞头区、瑞安市、永嘉县等地教育局分管局长、负责德育科室负责人、校长代表;

2温州实验中学、温州实验中学府东分校(温州二十七中)、温州南浦实验中学、温州第二实验中学、温州实验小学、温州艺术学校、温州九山学校、温大附校、温州绣山中学、温州籀园小学、北大新世纪附校、温州外国语娄桥分校、温州东瓯中学、温州道尔顿小学等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政教主任。

(三)第三组

1.考察学校:温州市里路小学、温州华侨职业中专

2.报到时间、地点:

16日上午9:00前到温州市百里路小学(徐衙巷与象门街交叉口)报到。

3.参加对象:

(1)瓯海区、苍南县、乐清市、泰顺县等地教育局分管局长、负责德育科室负责人、校长代表;

(2)温州中学、温州二高、温州二外、温州八高、温州十四高、温州二十二中、温州职专、温州二职、温州华侨职专、温州幼师、温州财会学校、温州护士学校、温州五十一中、温州五十八中等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政教主任。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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