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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报:温州出台民办学校管理新规
时间:2017-11-15 10:08:57 浏览次数: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近日,温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目前社会上普遍关注的民办学校课程管理、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并规定将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实行星级评估。

《意见》指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挤占挪用体育、音乐、美术、安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时间。同时,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和睡眠时间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对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意见》规定民办学校学历教育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政策,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提供服务和代办服务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定期结算、及时公示”的原则收取,不得营利,如需突破原收费标准,需经教育部门认可,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必须在下一个学年度重新公示后方可执行。

《意见》还规范了民办学校教师的聘用管理,规定凡招聘的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任职资格要求,通过资格审查、试教、体检、政审等考核程序,方可上岗执教,而聘请外教聘也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进行管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且对民办学校的教师加强考核,其中最为值得一提的是,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温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家长判别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不妨看看它有几颗星。新建立的温州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估制度,将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估由低到高分二星、三星、四星、五星4个等级,突出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评估结果每年3月向社会公布。(2017年11月13日 来源:浙江教育报第1版 通讯员 卓 扬 范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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