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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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研〔2017〕60号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提质创强工程实施方案》和《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一、测试性质与功能 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测试)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中职学生学业水平的考试。其主要功能是引导中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检测学生的基础学业水平,诊断、评价和指导学校教学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测试对象与形式 学业水平测试的对象是全市中职在校学生,包括注册在籍的“3+2”“五年统筹”的中职学生。 学业水平测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 三、测试科目与时间 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专业课。测试时间如下:
三、评定成绩与分析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A(15%)、B(35%)、C(45%)、E(5%)、Q(缺考),由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交给学校,其中E、Q成绩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补考。 学校结合测试成绩、学生综合评价和综合学分管理办法确定学生成绩,并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备案。 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将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分析与质量报告按时反馈给各中职学校和相关部门。 四、考试机构与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新课改背景下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郑建海 副组长:白炳兴 王剑波 成 员:薛 昭 胡 玫 马玉斌 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为中职学校学业水平测试组织单位,具体负责制定学业水平测试政策、考试管理等工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负责测试研究、试卷命制与题库建设、阅卷、测试结果分析、质量报告与反馈等工作。市教育信息中心配合市教研院组织网络阅卷等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快学业水平测试制度建设,制定学业水平测试实施细则、保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违规处理规定等,规范操作程序,端正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正与公平。 各中职学校要将学业水平测试纳入“学分制”,测试成绩作为中职学生选择直接就业和继续升学的参考依据,也作为是中职学生毕业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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