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导读 > 办函
关于做好2018年温州市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13 15:13:54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温教办体函〔2017〕61号

 

关于做好2018年温州市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部署,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市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学生艺术特长A级水平测试工作由省测试委负责;中学生艺术特长B级水平测试工作由市测试委负责。市测试委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任主任,业务处室负责人、承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温州市科艺体学生活动指导中心,由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业务处室、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测试工作由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承办。

二、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分音乐类:声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双排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小低音号、打击乐、笛子、唢呐、笙、葫芦丝、二胡、琵琶、柳琴、中阮、扬琴、古筝;舞蹈类:中国舞、国标舞、芭蕾舞;美术类:中国画、西画、书法、设计、摄影,共39项。

三、测试对象

在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艺术竞赛中获得中学校级三等奖及以上的中学生(七年级可认六年级获奖证书),在温州市科艺体学生活动指导中心考取音乐、美术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五级及以上证书的中学生,在B级测试报名数据库里已获得相应级别的中学生,方可参加B级水平测试。

四、测试标准

各项目测试由主项、基本技能、基础知识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以《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标准》(2013年版)为准(可到温州市科艺体学生活动指导中心网站或浙江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下载查看)。

A级、B级测试主项成绩85分(含)以上,并且其它两项成绩总分14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凡测试合格者统一由省教育厅颁发《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级别证书》。B级测试成绩可登陆温州市科艺体学生活动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五、报名办法

各县(市、区)参加艺术特长水平A级测试学生直接向省测试委网上报名。参加艺术特长水平B级测试学生先登陆温州市科艺体学生活动指导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注册登录(已注册的用原用户名登录),后选择B级测试报名系统,输入已获奖项和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网上比对,比对成功后自然生成报名表,上传并在网上缴费;比对不成功者,可上传报名信息,获取报名号后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贴上一寸免冠照片经所在学校盖章后,带有关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温州市科艺体学生活动指导中心(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温州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胡科研,电话:88838200)现场审核并缴费。以上两种报名方式的所有考生,按规定时间统一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请看中心网站2018年温州市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B级测试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5日。

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14〕246号文件执行,每人每项收取180元。

六、注意事项

A级测试时间美术类: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音乐类: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具体要求请关注浙江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的文件;B级测试时间为美术类:2018年3月31日(周六), 音乐类:2018年4月1日(周日),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参加美术类(含绘画、书法)测试的学生除用纸外,其他器材自备;参加器乐测试的学生除钢琴、爵士鼓、古筝、双排键电子琴及电子琴琴架外,其他器材自备;声乐、舞蹈可用自备伴奏带(需用mp3格式刻在CD盘上)或者现场伴奏(伴奏老师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各地各校必须认真遵照《关于修订印发温州市中学生艺术特长(B级)水平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教办学〔2013〕9号),切实加强对2018年温州市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测试、报名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到考生及家长,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