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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温州市瓦市小学等83所学校为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等级学校的通知
时间:2017-12-27 08:57:41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温教督〔2017〕108号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温州市瓦市小学等83所学校为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等级学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通知》(温教督〔2012〕79号)、《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操作标准(2016年修订版)》和有关学校的申报,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温州市教育评估院对申报一级和二级的学校进行评估。经审定,温州市瓦市小学等24所学校办学水平达到市义务教育一级学校标准,决定确认为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一级学校;温州市鹿城区瓯江小学等59所学校办学水平达到市义务教育二级学校标准,决定确认为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二级学校。具体名单如下:

一、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一级学校(24所)

鹿城区(4所):温州市瓦市小学、温州市马鞍池小学、

温州市水心小学、温州市南浦小学

龙湾区(2所):龙湾区第二小学、龙湾区瑶溪镇第一小学

瓯海区(3所):瓯海区仙岩第二中学、瓯海区仙岩第一小学、瓯海区艺术实验学校

洞头区(1所):温州市洞头区城关小学

乐清市(3所):乐清市北白象镇第二小学、乐清市虹桥镇第一小学、乐清市翁垟镇第二小学

瑞安市(1所):瑞安市塘下镇罗凤中学

永嘉县(3所):永嘉县枫林镇中心小学、永嘉县黄田中学、

永嘉县桥下镇中心小学

文成县(1所):文成县振中学校

平阳县(2所):平阳县腾蛟镇第一小学、平阳新纪元学校

苍南县(3所):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苍南县灵溪镇第四中学、苍南县龙港镇第五小学

经开区(1所):龙湾区沙城镇第二小学

二、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二级学校(59所)

鹿城区(1所):温州市鹿城区瓯江小学  

龙湾区(2所):龙湾区外国语学校、龙湾区永兴第一小学

瓯海区(4所):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瓯海区新桥第三小学

瓯海区南白象中学、瓯海区泽雅周岙小学

洞头区(1所):温州市洞头区灵南小学

乐清市(9所):乐清市北白象镇茗西学校、乐清市大荆镇第一小学、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乐清市虹桥镇第三小学、乐清市柳市镇第十五小学、乐清市淡溪镇第一小学、乐清市虹桥镇第九小学、乐清市淡溪镇中学、乐清市柳市镇第九小学

瑞安市(10所):瑞安市莘塍中心小学、瑞安市阳光小学、瑞安市第三实验小学、瑞安市林垟学校、瑞安市仙降江溪小学、瑞安市虹桥路小学、瑞安市锦湖第一中学、瑞安市塘下镇罗凤第二小学、瑞安市塘下实验小学、瑞安市玉海中心小学

永嘉县(8所):永嘉县上塘城西小学、永嘉县桥下镇第一小学、永嘉县枫林镇福和希望小学、永嘉县巽宅镇中心小学、永嘉县乌牛第二小学、永嘉县枫林镇中学、永嘉县瓯北第三小学、永嘉县千石小学

文成县(3所):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文成县桂山乡中心小学、文成县黄坦镇培头民族小学

平阳县(6所):平阳县青街畲族乡中心学校、平阳县萧江镇第五小学、平阳县海西镇宋埠民族小学、平阳县昆阳镇第七小学、平阳县山门镇中心小学、平阳县昆阳镇第五小学

泰顺县(4所):泰顺县罗阳镇中心小学、泰顺县东溪乡中心学校、泰顺县第二中学、泰顺县第八中学

苍南县(10所):苍南县灵溪镇第二小学、苍南县灵溪镇渎浦小学、苍南县桥墩小学、苍南县莒溪镇初级中学、苍南县第三实验小学、苍南县龙港镇第一小学、苍南县宜山小学、苍南县望里镇第一小学、苍南县金乡镇第二小学、苍南县钱库镇新安第一小学

经开区(1所):龙湾区海城第二小学

 

温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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