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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期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证书培训班通知
时间:2017-06-08 00:00:00来源:

各有关学校:

根据我院2017年自主性教师培训项目计划安排,决定组织第九期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证书培训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九期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证书培训班学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分专业理论、专题研讨和专业规划三大模块进行培训。,安排的内容有团体辅导、个别辅导的技术、校园危机干预以及心理辅导活动课听评课活动等。

三、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时间6月25日至7月1日,学员于25日(周日)下午14∶30前报到,14∶30正式上课。培训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乐清市雁荡镇响岭街12号)。联系人:吴郁葱,联系电话0577-85511581,13868772516。

四、培训经费

1、培训费300元/人/天(含食宿),180元/人/天(含餐费),交通费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B级证书费50元由学员另交浙江省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并开具发票。

2、缴费方式:带本人公务卡或者个人银行卡缴费。(培训不收现金)

请学校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1、第九期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证书培训班学员名单

      2、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证书集训课程表

      3、B级证书申请表

      

温师函〔2017〕 71号关于举办第九期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证书培训班通知.zip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17年6月5日

 抄送:各县(市、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