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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五届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09-13 18:14:43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字号:[ ]

温语〔2017〕6号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

展工程的意见》,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中小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五届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一)小学集体组参赛对象为5-6年级在校学生;

(二)初中集体组参赛对象为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初中在校学生。

    二、比赛时间、地点

定于2017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方式

(一)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拔参赛队伍,在广泛开展学校汉字书写活动和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适当方式选拔参赛队伍。

(二)名额分配:

1.小学组集体组:瑞安、乐清、苍南各选送3支小学队伍参赛,鹿城、瓯海、龙湾、永嘉、平阳各选送2支小学队伍参赛,市直、洞头、文成、泰顺、浙南产业集聚区各选送1支小学队伍参赛。参赛队由单一学校组建,每队6人(其中1名为候补队员)。

2.初中组集体组:瑞安、乐清、苍南各选送3支初中队伍参赛,市直、瓯海、龙湾、永嘉、平阳各选送2支初中队伍参赛,鹿城、洞头、文成、泰顺、浙南产业集聚区各选送1支初中队伍参赛。参赛队由单一学校组建,每队6人(其中1名为候补队员)。

(三)各县(市、区)参赛队汇总表(附件1)和市级个人赛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须于2017年11月10日(周五)前报送温州市语委办(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1914室),联系人:郑上忠,电话:88656010,邮箱:wzzhshzh@163.com。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组参赛队和市级个人赛参赛人员由市局直管处负责推荐,选拔办法由直管处确定。

四、比赛方式

集体比赛分初赛、半决赛和决赛。

(一)初赛:参赛的24支队伍随机抽签产生四个小组,每小组6支队伍进行五轮共10个词语的比赛,每位选手参加一轮,书写两词。答对一个词语加2分,答错不得分。五轮过后按分数高低取各小组前三名队伍进入半决赛。如小组队伍分数相同因晋级需要则加赛,加赛时按选手出场顺序,一人答一词,答对者获胜,答错者淘汰。

(二)半决赛:初赛产生的12支队伍抽签产生两组进行五轮共15个词语的比赛,每位选手参加一轮,书写三词,答对一个词语加2分,答错不得分。五轮过后按分数高低取各小组前三名队伍进入决赛。如小组队伍分数相同因晋级需要则加赛,加赛时按选手出场顺序,一人答一词,答对者获胜,答错者淘汰。

(三)决赛:6支参加决赛的队伍以一组为单位进行五轮共20个词语的比赛,每位选手参加一轮,书写四词,答对一个词语加2分,答错不得分,五轮过后按分数高低产生决赛名次。如因同分需要加赛,加赛时按选手出场顺序,一人答一词,答对者获胜,答错者淘汰。

五、奖项设置

小学组和初中组集体组分别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9个。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汉字听写大赛参赛队伍选拔工作对提高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意义。选拔活动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要通过选拔活动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学校规范汉字书写水平的提高。

(二)精心组织,确保选拔活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赛前培训应在学生自愿且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各地各校在组织活动中不能出现停课培训;不能出现有损学生健康的高强度集训;不能出现超龄学生或跨校组队参加比赛;不得向学生收取参赛费用。

(三)做好组织宣传,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本次比赛由温州晚报协同承办,诺亚舟优学派提供技术支持。各地各校在开展活动中也要积极联系有关媒体,做好当地开展选拔活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等资料,并及时报送市语委办。


附件:1.小学参赛队汇总表

2.初中参赛队汇总表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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