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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17年下半年学考选考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9-08 11:40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学考选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7年下半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学考报名对象:本省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2.选考报名对象:参加本省普通高考招生的高中在校生和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相关社会人员。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19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真实身份登录注册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www.zjzs.net)“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 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

社会考生需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县(市、区)选择现场确认点,其中鹿城区的社会考生请选择“温州市教育考试院”作为现场确认点。

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残疾考生,在报名信息输入时还需录入相应信息提出申请,具体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浙教办考〔2015〕84号)执行。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9月21日-23日。

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核对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指纹,办理报考相关确认手续其中鹿城区的社会考生报名点确认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局办事大厅,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

二、报考费用

学考科目收费按高中学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20元(浙价费〔2013〕118号);外语、选考科目按高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30元(浙价费〔2008〕185号)。

鹿城区的社会考生现场确认时用支付宝现场缴费。

三、其他

(一)请考生按照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三个步骤,逾期(时)将不予办理,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学考选考”后,如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三)考试时间


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88638063、88638072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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