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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免考办理手续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10 15:24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新发布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要求:转考手续由省级自学考试机构直接负责并实施,均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我省转出办理的时间为每年2月下旬、8月下旬,课程免考按先网上申请登记、后现场提交材料与初审、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确认的程序进行,办理时间为每年5月中旬(11日-20日)、11月中旬(11日-20日)。具体办理要求与程序请查看下方文件。此前相关通知如与规定不一致的,以规定为准。

 

附件: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教试院[2018]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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