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温州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 | ||||
|
||||
温语〔2018〕1号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温州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温州市教育局创建2017年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的工作安排,市语委、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评估,根据《温州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评定标准》,确认温州市第十幼儿园沁竹园区等17所学校为温州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温州市第十幼儿园沁竹园区 温州市仰义第一小学 龙湾区第十幼儿园 龙湾中学 瓯海区新桥中学 洞头区实验小学 洞头区鹿西中心小学 瑞安市红旗实验小学 永嘉县桥头镇第二小学 文成县百丈漈镇中心幼儿园 平阳县萧江镇中心幼儿园 泰顺县第二实验小学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幼儿园 泰顺县实验中学 苍南县矾山镇第二小学 苍南县桥墩小学 龙湾区天河镇第一小学 希望通过评估的学校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路子,为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