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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8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1-29 10:29:32

 

温教科规办〔20182

 

关于举行2018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

 

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办研〔201379号),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18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凡市局直属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

(二)凡关于德育、课程建设、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评价与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育技术、教育装备、教育基建等内容均可参评。

(三)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

不再参加本次评审。第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一篇,同一论文

限报一个类别。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要聚焦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

论文主题:

幼儿教育:核心经验下的领域集体教学;小学:核心素养视角下的教学实践;初中: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教学实践;高中:学科核心素养视野下的教学设计和实践;中小学班主任:班集体建设”;教育学会论文主题与2018年长三角征文主题一致:我的教育观。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应在相关页码下方作脚注,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三)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申报表(附件1),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请双面打印。

(四)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送审论文均需填写《承诺书》(见附件1第二页)。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市级论文评审,并通报给所在学校。

三、评审组织

(一)温州市教科规划办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选、鉴定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部门专家组成。

(二)论文分类编号及各校推荐数如下:

论文类别及编号

篇数

论文类别及编号

篇数

1.幼儿教育

4

23.高中选修课程

3

2.小学语文(含写字)

7

24.中职文化课

6

3.小学数学

4

25.中职专业课

8

4.小学英语

2

26.中小学信息技术

2

5.小学科学

2

27.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3

6.小学品德

2

28.中小学音乐

2

7.初中语文

4

29.中小学美术+书法

3+1

8.初中数学

4

30.义教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拓展性课程(含营养健康、财经教育等)

5

9.初中英语

4

31.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

10

10.初中科学

4

32.小班化教育教学

2

11.初中思想品德

2

33. STEAM教育、创客教育

2

12.初中历史与社会

2

34.教育管理

3

13.高中语文

4

35.教科研创新(校本教研、网络教研)

2

14.高中数学

4

36.德育研究

3

15.高中英语

4

37.中小学班主任

4

16.高中思想政治

3

38.心理健康

3

17.高中历史

2

39.评价与质量监测

3

18.高中地理

2

40.教师教育

2

19.高中物理

2

41.教育信息技术

2

20.高中化学

2

42.教育装备

2

21.高中生物

2

43.教育基建

1

22.高中通用技术

2

44.教育学会

1

备注:中职文化课与专业课论文不分学科,合计推荐;②29类“美术与书法”中,美术推荐数为3,书法推荐数为1,如果书法论文没有则名额自动取消。③不受理超学科篇数推荐的学校论文。

(三)市局直属学校选送的论文,由温州市教科规划办先组织论文评审,再择优推荐参加全市论文评审。

(四)送交论文要求

学校按规定篇数推荐论文的同时,根据论文质量做好学科(专业)论文的排序工作。

送交材料程序:评审论文汇总表(附件21份、参评论文一式5送审情况表(附件31份,于201849日前,一并送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901室;同时将所有送审论文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稿以文件夹(以学校名称为文件名)压缩包发至:705338030@qq.com。文件夹内的论文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论文编号-论文题目-作者”样式(如“1-论课堂观察的有效性-张三”);附件2汇总表填写信息一定要与论文纸质稿一致,请各县(市、区)认真填写核对,避免有误。

(五)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到“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www.wzjky.net/教研文件/规划办文”栏目中下载。联系人:叶芬;联系电话:88610378

 

附件

1. 评审论文申报表及承诺书

2. 2018年市局直属学校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评汇总表

3. 2018年市局直属学校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送审情况表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教育学会

                     2018129

 

抄送: 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教育学会                    2018129日印发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