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美术(书法)比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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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 美术(书法)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美院老教授回信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创新,促进我市中小学美术(书法)教育水平的提高,按照浙江省“兰亭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温州市参加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美术(书法)作品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一)热情歌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蓝图抒情,实现“中国梦”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 (二)紧贴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传统经典诗词等),展示中小学教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比赛项目及要求 (一)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整张。 (二)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素描、剪纸等,尺寸一般不超过铅画纸对开。 (三)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摄影作品需交作品电子稿。 (四)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造型设计(含陶艺、雕塑)。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铅画纸对开,立体设计长、宽、高的尺寸均不超过50厘米。立体造型设计作品交作品照片及作品电子稿。 三、名额分配 参赛作品由各县(市、区)按项目推荐,市局直属学校参赛作品由市教育局指定参加。每个项目具体数额分配如下(附件2):所有县(市、区)按照四项参赛项目(书法、篆刻,绘画,摄影,设计)各推荐2件作品上交市教育局参赛。 四、奖励办法 通过初评、复评,各项目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送要求 作品不用装裱;每件作品需填写《作品标签卡》(附件1),每件作品限作者1名,《作品标签卡》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 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宣传、上传网络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报送办法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严格按通知要求,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推荐参赛作品、作品汇总表报送至温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1815办公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报送作品联系人:张声,电话:88639807,电子邮箱:75248757@qq.com。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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