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导读 > 办文
关于印发《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携手、同步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10-16 14:40:05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温教办基〔201869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携手、

同步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携手、同步课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基〔201874号)精神,为确保我市城乡携手、同步课堂(以下简称同步课堂)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携手、同步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研究落实,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附件: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携手、同步课堂试点工作

实施意见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1012

 

 

 

 

 

 

 

 

 

 

 

 

 

 

 

 

附件

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携手、同步课堂”

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精神,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提升乡村小规模小学和薄弱初中学校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的积极作用,努力办好每一所乡村学校,更好地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同步课堂试点工作。将城镇优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课堂教学同步到乡村小规模小学和薄弱初中,让城镇与乡村结对学校的学生同步上课、同步(分层)作业、同步接受辅导;教师共同备课、共同上课、共同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共同进行质量检测。

通过城乡学校结对,搭建农村学校老师与城镇优质学校教师跨时空互动交流平台,帮助农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让农村孩子与城镇学生共同接受城镇优秀教师上课,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进步,拓宽农村学生视野,扩大学习知识面,调动学习积极性。通过师生共同发展,提升乡村小规模小学和薄弱初中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同步课堂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城乡学校新型教学帮扶机制,有效提高乡村小规模小学和薄弱初中的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为全市推广同步课堂提供指导意见和实践范例。

(二)工作任务

1.构建同步课堂的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小学或薄弱初中建立紧密型结对学校的遴选、管理、考核制度,以及相关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2.研究同步课堂的教学模式。研究探索结对学校教师共同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的协同教研和管理机制,研究同步课堂的有效教学模式,以及师生同步课堂的适应方式,不断提高同步课堂的教学效果。

3.完善同步课堂的技术环境。明确结对学校开展同步课堂所需的技术装备、网络环境条件、师生信息化水平提升方法、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的方法,开发建设同步课堂管理平台,为同步课堂在全市推广提供课例资源。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温州市教育局同步课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剑波副局长任组长,基教、人事、教研、电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洞头、乐清、文成、泰顺等四个试点县(市、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试点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基教、人事、教研、电教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分工落实试点学校的硬件环境建设、教师培训、教学教研机制以及教师考核激励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

各试点学校要成立同步课堂试点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落实试点学校的教师、教务、教研工作,研究总结同步课堂实践经验与工作机制。

(二)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洞头、乐清、文成、泰顺等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携手、同步课堂试点工作方案》和本实施意见,及时召集基教、人事、教研、电教部门负责人和试点学校负责人,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各试点校同步课堂技术环境建设与完善,加强各试点学校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为全面启动同步课堂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三)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各试点学校要于10月底前完成同步课堂教学所需的设备添置和网络环境建设,11月份开始启动同步课堂的实施工作。洞头、乐清、文成、泰顺等县(市、区)教育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试点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到试点学校巡视指导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县(市、区)教研机构和电教部门要落实试点学校联系人,加强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全市将不定期召开试点工作例会,交流研讨同步课堂开展情况,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及时总结各地试点工作经验。

(四)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试点工作合力。

    1.技术支持。市、县(市、区)电教部门要积极指导、建设同步课堂的技术环境和网络管理平台。试点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设备维护与管理,每次同步课堂开课之前,技术人员需提前到位,做好调试工作,保证正常使用。电教部门要针对技术人员和任课老师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信息技术培训。

2.教研支持。市、县(市、区)教研部门要指导、帮助构建协调推进的教研支持模式。市、县(市、区)教研员要定期到试点学校听课指导,与试点学校上课的老师一起备课,帮助老师选择授课模式,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特点,选取核心内容开展有差异的同步教学。也可以通过网络系统开展远程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通过课例研究,听课评课,积极探索同步课堂教学规律,提高同步课堂质量。

3.学校管理。各试点县(市、区)要建立城乡学校结对机制,组建教学联盟,明确双方职责。城镇优质学校要发挥母体作用,输出教学理念与方法,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试点工作,积极示范,努力带动乡村小规模小学和薄弱初中的发展。乡村小规模小学和薄弱初中要充分利用结对优势补齐短板,生成具有农村特色的教学优势。

4.教学管理。1)同步备课。‌‌要把同步课堂的课时安排列入学期教学计划,在开学初安排好参与同步课堂的教师工作团队。工作团队和教研组共同探讨,共同完成同步课堂的教学设计、导学案、微视频等。(2)同步上课。要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实施同步上课,如专递课堂、微课辅导、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模式。上课形式可以是实时在线课堂,即同一时间同一堂课结对学校实时授课;也可以是同一堂课以录播视频等形式,通过网络等手段实现同步授课。同步课堂教师要及时掌握同步课堂班级学情,针对两校学生实际,开展精准教学。(3)同步作业。教师可以在线布置同步分层作业,也可以线下布置同步分层作业,结对学校老师各自批改,借助网络交流、探讨作业中的典型问题。(4)同步测试。通过网络共同命制试题,根据学生差异设置分层试题,供学生、老师选择,采用在线测试或者网略联合阅卷,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检测结果进行精准分析,科学诊断,自动生成学生和班级学情分析报告。(5)同步辅导。通过大数据平台的学情分析,教师可以通过同步课堂实时在线个别、小组或全体辅导,也可以根据学生情况推送微课等网络资源辅导,实现个性化学习。

5.绩效管理。各试点学校实行全程教学质量监测。试点之前,对乡村小规模小学和薄弱初中开展教学质量初测,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置对照班级。试点过程中,要对试点班级进行跟踪观察,监测对比,借助问卷调查,师生家长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同步课堂教学效果。

实行结对学校捆绑考评。通过办学水平估计与质量监测等科学手段,对试点学校同步提质情况实施评估,在学校岗位责任制考核中对结对学校实行捆绑考核。

(五)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

2019年暑期召开全市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梳理试点学校的成功经验和成功案例,并在全市进一步扩大同步课堂的试点。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专项经费。各试点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落实试点经费预算,从设备配置、信息化工作及教师培训等项目中合理安排,核拨试点专项经费。各试点学校要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给予补充。试点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包括:需要补充硬件设备,师资培训及对学校研究给予资助。

(二)出台激励措施。主持同步课堂的教师,在完成学校正常教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同步课堂教学的课时工作量可以按一定的课时系数折算计入绩效考核。鼓励城区名优教师积极参与同步课堂试点工作,主持同步课堂的教师在完成全部工作量并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每参与同步课堂工作满三年,可视作一年农村学校的支教年限。

(三)开展专项培训。市、县(市、区)教研和电教部门负责制定同步课堂专项培训计划,组织试点学校教师工作团队开展教育设备应用培训和技术与学科融合专题培训,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信息化教育环境的骨干教师队伍。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