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本底数据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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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本底数据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抓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降低近视发病率,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和浙江省教育厅确定我市为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试验区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对141所学校开展近视防控本底数据普查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试点范围 (一)试点学校。在全市范围,按学段、区位、类别确定141所学校作为近视综合防控本底数据普查试点学校。其中,市本级10所,鹿城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各确定8所小学、4所初中、1所高中,龙湾区、洞头区、文成县、泰顺县、浙南产业集聚区各确定5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 (二)普查对象。确定为试点学校的所有在校学生(附件1)。要求面向全体,覆盖各年级。 二、普查试点安排 分两个批次开展: 第一批次:从11月下旬到今年年底,在已确定的141所试点学校中选定40所,由浙江省近视防控工作指导中心(设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以下简称“省近视防控中心”)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和筛查仪器设备入校直接开展。 第二批次:从今年年底到2019年3月份,完成其余100余所试点学校普查。第二批次筛查仪器设备由省近视防控中心调配支持,在区域内流转实施;有关检测人员由学校校医和专兼职保健医师组成,每校3至5名,通过在第一批次普查过程中的现场培训,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以学校自查和省近视防控中心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全面普查奠定基础。 在141所学校普查试点基础上,全市各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本底数据普查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根据要求,2018年是今后对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的基础数据采集年。普查试点对于推动我市成为全国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形成普查和防控“温州经验”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试点任务。 (二)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试点学校要及时制定相关方案,适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提前做好普查试点准备工作。在普查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近视防控中心要参考相关工作流程(附件2)设计,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及时报送。 (三)强化保障,确保普查有序。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试点学校要分别成立近视防控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加大人员、设备保障力度,合理计算普查人员工作量,调整或追加普查所需经费,按规定布置检测环境和空间,确保普查试点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附件.doc:1.温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本底数据普查试点学校名单(141所) 2.温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本底数据普查试点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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