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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12 16:05:09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温州市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教育局网站“温州教育网”(http://edu.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邮编:325027;电话:0577-88636388;传真:0577-88639801)。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实施《温州市教育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把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各项工作全面、规范开展。

(一)完善温州教育网组织架构。将“温州教育网”整体迁移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对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信息发布进行集约化管理。对温州教育网和各单位(处室)涉及的网站或专栏都进行分类规划、突出特色,统筹整合、优化重组。把9个直属单位网站作为专栏并入温州教育网,把温州党建智慧、温州教育团建、温州教育人才网等3个网站作为专题予以热播,把招生考试、人事任免、财务公开、便民问答等30几个民生热点在首页进行集约共享,基本实现了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数据开放等功能于一体,省市县校统一架构、多级联动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温州教育网作为推进“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发布。同时,我局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本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信息来源处室和局办公室双重审查制度,特别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均做到严审严查,确保不泄露信息,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促进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性。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内容监测时限要求,发布时间均能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时效性强的信息能及时发布,并对已经变化的信息或发布有误的信息及时更新或变更。其中,动态、要闻类信息均实现每个工作日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均实现发布日3个工作日内更新。

(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整合后网站栏目内容实行包干到户,每栏目从审核、编辑、发布均设置审核人和经办人。具体负责网站内容的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展现形式的优化创新等。做好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发布,加强值班审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根据市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我局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温州教育网、温州微教育(微博)、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已主动公开信息1727条,信息主要在政策文件、政务动态、政务动态、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建议提案等方面。制定实施温州市教育局舆情应对工作制度,并纳入校安八项制度。制定实施温州教育新闻发布制度,和媒体保持友好紧密合作,特别是针对招生、考试等重要政策的出台,通过招生政策发布会、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具体做法如下:

(一)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其他文件;教育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年度、学期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教育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大宗物资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学校基建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财政下拨的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教育扶贫、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市重点中学、市示范中学、市示范幼儿园标准;教育强县、教育强镇标准;毕业生就业;中学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分数线、施教区确定;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定;中小学收费标准、项目;有关项目审批;执法情况、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干部选拔任用等等。办事公开事项主要有:根据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管理职能公开办事事项,同时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以及办事过程中的监督制度等。

(二)着力做好宣传阵地建设。以温州教育网为主阵地,全力打造以“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温州微教育”官方微博为龙头的教育政务新媒体综合平台。11-127日,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共上报新闻信息2114条,温州教育网录用1663条;“温州教育发布”发布信息846条,粉丝数49005,“温州微教育”发布信息551条,粉丝数3924。在“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策划发布了《聚焦教育三问》(10期)、《特色党建》(13期)、《名校长面对面》(12期)、《教授面对面》(6期)、《巩固温州铁三角地位 展示基础教育新成就》(10期)、《高举旗帜跟党走 展示温州教育党建风采》(10期)、《寻找陈莹丽式好老师,聚焦乡村教育守望者》(14期)、《牢记使命跟党走 团旗猎猎砺青春》等专题,通过媒体报道和对系统内部征稿的方式采集信息,围绕教育热点开展宣传工作。11月初,温州教育发布开设“勇当新时代温州教育‘探路者’”专栏,现已登出21期;11月底开设“四品八德树新人”专栏,现已登出3期。

(三)积极策划对外宣传报道。主动加强与新华社、半月谈、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浙江教育报、浙江日报、温州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合作,组建传播矩阵,建立新闻报送网络, 精心策划对外宣传活动,树立陈莹丽最美温州教师形象,组织省市媒体记者到乐清进行集中报道采访。截至目前,在省市级乃至国家级媒体上共刊发212篇报道,其中《浙江教育报》刊发温州教育相关报道85篇。根据市教育局工作重点的安排,每月在“教育新闻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教育新闻信息,邀请纸媒、电视台记者参加并报道,做好媒体协调联络工作。

(四)做好教育舆情常规发布和重大事项的新闻发布。每周发布《温州教育舆情报告》2次以上,截至目前上报舆情共524条,编制《温州教育舆情报告》91期。建好全市教育舆情监督员队伍(70余人),并在此基础上建设核心评论员队伍(秘密),纳入市宣传部网格管理。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今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招生考试、教育督导公报、学前教育、温州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直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全市普高招生分数线划定等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

(五)推进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印发《温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意见的通知》(温教民〔201795号),明确规定“逐步建立和开发全市民办学校信用管理平台,形成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体系”,要求民办学校将登记信息、举办者信息、内部治理信息、招生信息、收费信息、年度财务信息、接受和使用捐赠信息、安全事故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指南、本部门网站和机关办事栏均对外公布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目前,市民主要通过公开电话咨询和上门垂询等方式获取有关信息,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学校招生与收费、教育考试报名等信息,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均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等服务工作。另外,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转办的事项有4件,内容涉及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和获取学区划分信息等,我局均按时限予以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4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复议、诉讼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据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监测结果,个别直属单位网站存在栏目过多、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同时,我局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均衡、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举措

2018年,我局将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继续健全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二)继续拓展温州教育网、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以“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为抓手,推进“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扩大公众参与面,扩大重大决策出台、招生考试等动态信息的公开工作的覆盖面。

(三)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加快清理整合存量栏目,树立起“开放、共享、回应、服务”的理念,进而提供可用、实用、易用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

   

  温州市教育局

  20171231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9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7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2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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