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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统领 促工作发展
发布日期:2018-02-22 15:46:39 打印本页

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日子里,温州市教育评估院对2017年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和回顾,在三个方面实现了工作突破,收获满满:

质量监测由常模监测向专项监测突破:在前两年监测摸底建立市级数据常模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监测数据,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了中心城区小学六年级教育质量综合测评、首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市直属初中增值评价等系列专项跟踪监测评价工作;完成《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温州市分析报告》、《温州市2017年中心城区小学六年级教育质量综合测评分析报告》、《温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数据分析报告》等报告撰写工作。深入分析解读2016年省测温州区域相关数据,首次通过媒体向大众公开发布《绘制温州教育质量健康图谱--2016年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项目温州情况》。采取“市县联动  逐县指导”模式,开展了13场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分析反馈会,逾2500人参加会议。启动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项目,做好市局直属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工作,学校评估由定性考核向诊断改进突破。

一年来,我们在修订完善四维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监测评价工作流程,掌握了相对科学的评价技术,完成了多项大型的教育质量综合测评项目,形成了30多份市级监测分析报告,在省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课题《区域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路径的实践研究》获2016年度浙江省教科规划课题成果一等奖;课题《基于四维评价体系的初中绿色增值评价研究》获2017年市教育局重点课题一等奖;有10多篇文章在《未来教育家》、《基础教育课程》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有近10所试点校在国家级、省级会议上发言;《我们期待什么样的教育评价》首批市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学校成果汇编将结集出版。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温州市教育评估院有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共产党员队伍,得益于我们以党建统领全局,促进工作的提升发展。

年初,院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17年温州市教育评估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我院2017年党建工作。过去的一年,我院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组织建设为保障,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迈新台阶。

一、抓学习,提升思想认识

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载体,全面部署和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确保“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有序开展,帮助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以周一院学习会为平台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运用温州教育智慧党建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自主学习,召开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巩固提升温州铁三角地位,教育怎么看、怎么想、怎么干?”大讨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学习、讨论氛围。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以关心爱护党员干部为出发点,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真实想法、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组织谈心谈话活动,做好思想引导工作,解除疑虑、理顺情绪,解决存在或潜在的思想问题,体现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建党95周年之际,组织支部党员重走红军路,重温入党誓词;以党的十九大为主题,上好专题党课,并认真学习党章修正案,全面领会和把握十九大精神,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以行促改。

  1. 转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研究制定《2017年温州市教育评估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温州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的通知》,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借力专题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全市教育系统“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服务”作风建设统一部署,推进支部全体党员按照“五查五看”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能。二是专人负责,优化“万人双评议”活动。将“万人双评议”活动纳入到院年度中心工作,专人负责“万人双评议”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日常评议反馈意见和第三方评价意见,深入开展“三服务、三评议”效能提升行动。三是院校结对共建,服务到校。开展院与校党组织结对共建,深入推进温州市第二批评价改革试点校指导服务工作,并在质量监测、学校评估等中心工作方面尝试创新发展,推动支部党员在服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意识。制定下发了《温州市级评价员职业建设规范》,围绕市级评价员“研究、指导、服务”的核心定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树立“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市级评价员新形象,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三、抓规范,强化组织保障

紧扣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目标,结合院2017年评估重点工作,以《市直学校(单位)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配备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按时收缴党费,积极打造“六有”党员活动室。二是按规定开好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内活动,每名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不断增强组织生活存在感和仪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