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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考试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14 09:56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温教试院〔2018〕6 号

 

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考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市局直属及鹿城区有关学校:

现将《温州市2018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考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宣传执行。

 

  附件:温州市2018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考试办法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7日

 

附件

 温州市2018年五年制学前教育

大专班招生术科考试办法

 

为认真做好温州市2018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依据高校招生要求,体现学前教育专业特色,特制定我市今年五年制学前教育术科考试办法。

一、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考试项目:声乐、舞蹈、美术(素描)、器乐、语言表达。

(二)考试分值:满分为300分,其中声乐80分、舞蹈70分、美术(素描)50分、器乐50分、语言表达50分。

二、考试形式和要求

考生参加每项测试时,要求素颜,不可化妆。每项测试形式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声乐

考生在以下20首歌曲中自选一首清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送别》、《友谊地久天长》、《长江之歌》、《我爱你塞北的雪》、《南泥湾》、《康定情歌》、《青春舞曲》、《鸿雁》、《摇篮曲》(勃拉姆斯曲)、《我和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题歌)、《前门情思-大碗茶》、《唱脸谱》、《踏雪寻梅》、《歌唱祖国》、《大海啊故乡》、《化蝶》、《难忘今宵》、《游击队歌》、《十送红军》。

(二)舞蹈

考前(3月中旬),温州大学招生办将考试指定的10首音乐舞曲挂在其招生网(http://zs.wzu.edu.cn)上供考生自行下载,考生可以选择其中1首指定音乐舞曲进行自行编舞。考试时考生按一定人数分组并按照同一舞曲进行舞蹈展示。考生无需自备伴奏带,不按指定舞曲表演成绩无效。

测试时,服装要求在以下两种形式中选择一种:1.练功服,2.T恤+舞蹈裤或运动裤。舞蹈道具一律自行携带。

(三)美术(素描)

考生分组进行静物素描写生,考试时间为45分钟。除画纸外,画板及其它用具均要求考生自带。

(四)器乐

考生自选一种器乐(钢琴、电子琴、二胡等)演奏一曲,参加器乐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之外)均要自带。

(五)语言表达

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材料现场抽签而定,朗读时间为3分钟左右。

        三、 考试地点

考点设在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教师教育楼,考前温州大学将在其招生网(http://zs.wzu.edu.cn)上公布具体安排事宜。

四、考试时间

2018年5月12日-13日(若考试规模有变,考试时间将略作调整)。考前3天,市教育考试院及时公布各县(市、区)考生考试时间安排,考生也可以在温州大学招生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7-88638092,0577-86680800。

五、考试组织

温州大学招生办负责考务工作,组织考试实施。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参与监督和巡视工作。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安排专人带队,组织好考生安全有序参加术科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组档和录取等工作均按《温州市2018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招委〔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方便组织实施术科考试,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术科考试之前,具体时间由各地自定。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考生体检,并参与监督,严防弄虚作假。考生体检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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