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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03-02 15:33:37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2018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纪委、市监委的统一部署,以建设良好的教育政治生态为目标,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16项工作:

一、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加强纪律教育。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教育;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形成严守纪律、尊崇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加强对直属学校(单位)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学习取得成效。

2.深化“廉政谈话拉袖子工程”。在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中继续开展谈心提醒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提醒和信访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有苗头就提醒,有问题就纠正,有效预防腐败。

二、强化工作创新,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3.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成效。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工作的研究,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中、年末督促检查市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督促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4.加强载体创新,切实推进“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局班子成员和具体处室(单位)并做好完成情况报告工作。推行“主体责任痕迹管理”制度,局班子成员及其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要求做到履职留痕,可倒查、可检视。

5.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认真开好每年两次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提高分析会的质量,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在廉政建设中的事前防范、事中纠正功能作用。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市局直属学校(单位)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做到分析查摆问题常态化,让权力得到提醒,使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及时发现问题,反思行为,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6.加强监督,切实提升权力监督制约效果。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健全局管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干部提任前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和任职前廉政谈话工作。深化岗位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廉政风险。

7.加强对“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用纪律尺子衡量全体党员的行为,尤其是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局管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廉洁纪律方面,紧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出国(境)等问题开展执纪监督。

8.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督促严格落实《2018年度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动态考核办法》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对疏于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将坚决予以追责。

9.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不断改进监督的方法和手段,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及时发现、查纠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紧盯重要时间、重点部位和“关键少数”,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从严查处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行为。

10.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和审理报告等各项工作之中。严肃查处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生考试、工程建设、招标采购、职称评定及教师招聘考录和流动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套取、挪用教育经费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教育资源寻租腐败的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

11.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和腐败行为多发,对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或干扰阻挠调查的,严肃问责追究。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坚决问责,以严明的纪律督促领导干部持续改进作风。

12.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落实专人负责,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加大自办、转办、督办工作力度,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四、推进“清廉教育”建设,树立清廉之风

13.全面开展“清廉教育”建设。在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清明政风”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建设,推进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治理和服务水平;开展“清净校风”建设工程,坚持把清廉干净作为校园的重要品质,让“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校园环境和活动中,从小植根于学生心灵;开展“清正教风”建设工程,严格教师从业标准,加强教育引导,着力加强以清白、廉洁、正直、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让广大教师做到自觉维护教师清廉形象,保持清廉作风;开展“清新学风”建设工程,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和教育,养成正直无私、抵制诱惑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以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影响和带动形成清廉的教育风气。

14.深化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巩固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收费、教辅材料散滥、违规办班补课收费、教师有偿家教、虚报冒领各类扶贫惠民资金行为的治理成果,切实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有关人员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

15.强化作风建设,整治作风顽疾。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的统一部署,创设有效工作载体,扎实开展活动,着力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督促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进一步深化办事制度改革,实行能上尽上网络办理机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督促认真抓好“万人双评议”工作中群众代表提出建议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16.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信息调研工作,定期报送纪检监察信息、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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