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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市系统心理高级研习班第1次集训的通知
时间:2018-04-12 11:01:45来源:市教育局

各有关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8〕9号)决定举办温州市系统心理高级研习班第1次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系统心理高级研习班学员名单(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借助元卡对话与调和、元运动、开创性营养、元典、元力+等工具,通过观察与契机的调和、活化调和、谐振调和、濡养调和等九大眼界调和以及教练的核心价值调和,建立开放、信任、合作与共创的亲子关系,最终助益先进学习系统的建立。

三、培训安排

本研习班在一年中分三阶段进行,分别安排在4月18日-21日,7月28--31日以及11月底。

本次培训报到时间18日(周三)下午5:30以前报到,报到地址: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乐清市雁荡镇响岭街12号),联系人:吴郁葱,联系电话0577-85511581,13868772516。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包括食宿费)由温州市教育局支付,交通费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请学校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温州市系统心理高级研习班学员名单

 温师函〔2018〕32号 关于举办温州市系统心理高级研习班第1次集训的通知.docx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18年4月8日

 抄送: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