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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4-24 10:05:53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温教基〔2018〕40号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1),现就我市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以下简称推迟上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小学推迟上学,是教育系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教育思想,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举措;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规律,回应社会关切的改革之举。这项民生之举对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在上半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做细做好需求调研,进一步凝聚家校共识,以小学推迟上课为契机,积极向社会、家长宣传先进教育理念,争取社会、家长对改革的配合支持,进一步形成家校合力。

二、稳妥推进,有序实施

本学期,除开展先行试点的学校外,各地各校应对实施推迟上学工作作充分的调查分析,重点了解家长、教师对推迟上学的普遍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支持、鼓励条件成熟的学校实施推迟上学改革。从2019学年起,全市各小学全面实施推迟上学。

(一)适当推迟上学时间。根据我市实际,小学生低年级段夏季最迟到校时间不早于8:00,冬季最迟到校时间不早于8:15。学校设定的学生到校时间区段应体现在作息时间表上,学生可在该时间区段内自由选择到校时间。有接送车的学校要适当调整接送车辆运行时间,科学安排学生到校上课时间。山区海岛或偏远地区学校,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学生到校及上课时间。

(二)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在严格执行小学周课时一二年级26标准课时、三至六年级30标准课时的前提下,各小学要按照深化课程改革的要求,科学论证,大胆创新,合理安排上下午教学时间。在保证每周教学活动总量的前提下,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长短课”相结合等方式安排课时教学时间。小学低年段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可以采取上午第一节不同年级错时上课、一二年级上长短课,也可以采取其他有效形式安排上课时间。

(三)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列入学校作息时间表、由学校统一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包括晨会、早操及课间操、大课间体育活动和面向全体学生的社团活动、自修、作业整理等的时间,不包括就餐、午休和面向部分学生的托管服务等时间。推迟上学后,在不突破规定的在校学习时间的前提下,放学时间可相应延迟。

(四)把握好施行推迟上学的重点环节。一要妥善安排早上值勤管理。各地各校要根据学生上学时间调整实际,及时调整学校值勤安排,确保管理到位。对部分推迟上学确有困难、需要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安排好早上值勤教师,加强对早到学生的管理,切实负责好学生到校后的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保障学生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指导、全程有管护。二要妥善安排早到学生活动。学校在确保学生周课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早到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晨间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场所。有条件的应开放学校图书馆、体育馆等,开展体育、科技、艺术等活动,丰富早到学生的课前活动。要充分尊重学生到校时间的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提早到校。

(五)科学安排错时放学。在不违背国家有关中小学减负规定的前提下,各校可根据学校及周边交通情况,结合城市治堵要求,继续采取错时放学的方式,确保学生安全有序离校。有接送车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育时间及放学时间,并报当地教育局主管科室备案。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站在关爱学生、服务社会的高度,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做好小学推迟上学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小学推迟上学服务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的各方职责,确保小学推迟上学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统一教师思想认识,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主动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各地要加大实施推迟上学的政策宣传,积极传播先进教育理念,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形成良好的教育改革舆论氛围。

 

温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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