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二批教师发展学校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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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人函〔2018〕59号
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二批教师发展学校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在温有关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促进各地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省教育厅已将教师发展学校建设考核评价纳入对高校教学评估和市、县(市、区)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教育现代化建设考核体系。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师〔2014〕41号)和《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标准》和《温州市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1)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二批教师发展学校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建设数量 温州市第二批教师发展学校拟申报建设100所,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2。已于2015年确定为温州市首批教师发展学校的不再重复申报(见附件5)。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中小学(幼儿园)自主申报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或指定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学校须填写《温州市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申报书》(见附件3),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2)报送,市局直属学校可直接报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名单经市教育局遴选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和市局直属学校请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温州市第二批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加盖公章)及《温州市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申报书》(一式1份)报送温州市教师教育院303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94830255@qq.com。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邮编325009;联系人:市教育局人事处,阮秋妹,电话:88635502;市教师教育院,徐海波,联系电话:18867791191。 附件doc.doc1.温州市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温州市第二批教师发展学校建设计划分配表 3.温州市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申报书 4.温州市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汇总表 5.温州市首批教师发展学校名单
温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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