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市局直属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定向生招生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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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直〔2018〕57号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市局直属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定向生招生办法的通知
市局直属各中学,鹿城区教育局: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8〕16号)精神,市局直属的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温州中学和温州第二高级中学)50%以上的招生计划以招收保送生、定向生的方式分配到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原则上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 温州中学和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别按本校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含20分)为定向生录取范围。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含20分)之内无定向生录取的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50分(含50分)范围内保底录取1名。市直中招办根据温州中学和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的招生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顺序位确定办法见温教直〔2018〕56号文件)择优录取定向生。各校未被录取而空缺的定向生名额数可在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的三校联合招生录取中下降20分(含20分)范围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定向生名额数与其余统招生数合并录取。
附件1.doc:2018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定向生招生名额分配表
温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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