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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直属学校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7-17 16:13:15来源:市教育局
时间:2018-07-17 16:13:15来源:市教育局
各有关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学生身心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温教体[2018]38号)文件的精神和我院2018年教师指定性培训项目的计划安排,决定举办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属学校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名单。
二、培训内容
根据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培训要求开设中小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及辅导策略、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设计与实施、师生良好关系的建立等课程。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7月17日至7月21日,共5天。请学员于17日(周二)上午9∶20前报到,9∶30正式上课。培训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乐清市雁荡镇响岭街12号)。联系人:吴郁葱,联系电话0577-85511581,13868772516。
参训学员培训前请准备:1、下载C证申请表并填写一份加盖学校印章;2、要求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3、准备2张二寸照片。
四、培训经费
1.培训费300元/人/天(含食宿),180元/人/天(含餐费),交通费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2.缴费方式:带本人公务卡或者个人银行卡缴费。(培训不收现金)
请学校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
1、市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课程表
2、市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名单
3、C证申请表
温师函〔2018〕73号 关于举办市直属学校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的通知.rar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18年6月19日
抄送:各县(市、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