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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大数据背景下“精准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来自: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7-02 15:02:46

 

 

 

温教研高函〔2018227

 

 

关于举办2018年大数据背景下“精准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普通高中:

根据省教研室《关于组织2018年教学研究评比和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研【20182号文件)精神,为了鼓励教师开展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精准教学研究和实践,实现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教学和基于大数据的个别化深度学习,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作用,经研究,特组织“精准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文范围: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精准教学论文、教学实践案例。包括理论文章、教学叙事、经验总结、教学调研分析等,但不包含课题研究报告。

2.格式要求:文档的格式为A4,宋体小四号字,字数一般不超过6000字。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超过10000字不予评奖。

3.诚信承诺。凡参加评比的教师,须填写《2018年浙江省教学论文评比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其文本的原创性、真实性,同意在浙江省教研网上公开文本,并经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数量分配:全市征集80篇,分配如下:省精准教研项目实验学校选送2~3篇,各县(市、区)选送4~5篇,市直属学校每校1~2篇。各类报送不足名额将由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高中教研室统一调配。

5.设奖。奖级设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获奖总数比例不得查过15%,二等奖不超过25%

6.评比流程及时间。

1)各县(市、区)教研部门汇总后于910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发送到191350712@qq.com邮箱。

2)市直属普高学校由校办汇总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发送191350712@qq.com邮箱。

3)联系人: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郎建华;电话:0577-88611712,过期恕不受理。

4)评审后拟推荐参加省教研论文评比的论文,在得到通知后于9月25日前务必利用省师训平台帐号直接登录申报。申报论文征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地区、联系电话或者其他暗示性信息。

 

附件:1.2018年温州市教学论文评比承诺书

             2.2018年温州市“精准教学”论文参评目录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8628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