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关于建立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季报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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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教督办〔2018〕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 为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各地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创建情况,更好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创建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季报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季报对象 鹿城区、文成县、苍南县、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泰顺县等7个县(市、区)。 二、季报内容 (一)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创建工作亮点等。 (二)当前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三)推进的措施和建议。 三、季报时间 每年4月、7月、10月、1月的第一个星期。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季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保证季报工作质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创建情况分析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季度报告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联系人:苏小平,邮箱:1509323526@qq.com。
附件: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创建情况季报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附件 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创建情况季报表 报送季度: 报送时间: 联系人:
注:①对照创建指标,精准分析问题,尽可能有详实的数据说明。 ②对下步打算要有细化措施,并明确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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