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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5/2019-0018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9-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的公示
时间:2019-10-30 09:19:03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和《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的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邮编:325000,联系电话:0577-88636604。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19〕14号)要求,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对照《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31个测评点中,与我市本级评价相关的指标合计总分为90分(测评点16、18、20共8分无涉及,测评点17、19共2分无涉及),除第31项需接受第三方专业机构满意度调查的10分外,参评项目总分为80分,自评得分79分。其中,测评点15扣1分,原因是教师待遇还需进一步落实。按照100分折算,自评得分98.8分。另外根据加分指标标准,2018年我市获浙江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单项奖,自评加1分;我市积极引进省内外多所著名高校合作办学,自评加3分;我市在民办教育、“四维”评价、校长职级制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自评加2分。最终自评得分98.8+6分,自评结果为A等。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1.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先后设立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大中小学党建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教育工作的决策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各2次以上。深入开展“清廉学校”建设,2018年在全省率先明确提出“清廉学校”建设六大标准,已建成“清廉学校”129所,其中市本级13所。在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2.科学规划教育事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将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盘子”,统筹规划,统筹推进,统筹考核,市级部门共同参与,逐步构建顶层有设计、责任有分工、规划有落实、进展有督查、奖惩有通报的教育履职体系。制定《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并实施全市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等专项规划,完善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保证教育设施基本用地规模,建立教育设施与居住用地建设相配套的制度,提高学校标准化水平。

3.不断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办公室,明确职能和定位,配备5名专职人员。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责任督学工作奖补制度,2018年教育督导经费达80多万元。完善市级以督政为主、县(市、区)级以督学为主,市县整体配合、协调一致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围绕教育短板、要素保障、协调发展区域教育发展新规划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根据《温州市教育督导办法》,建立教育督导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等制度。编制督导公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发展水平重点指标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发布,形成县域之间比学赶超机制。完善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利用“云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及通报、公告、问责等方式,推进督学方式创新。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1.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建立市领导联系大中专院校并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明确联系领导每年赴学校落实“三个一”工作,即为师生作1场形势政策报告、开展1次调研、召开1次座谈会,听取师生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与建议,全年共有19位市领导进校宣讲调研。

2.创新育人模式。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核心素养导向,积极探索“三全四课五立”育人新模式,深化“四品八德”教育品牌,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加大德育创新力度。实施艺术素养监测三年行动,新创“墨香校园”58所。制定实施《温州市学生身心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成功构建学生实践基地建设“1+X+Y”布局与运行机制,目前全市已建成12个中心综合实践基地、92个社会实践基地和123个学校内设小基地。温州市学生实践学校作为浙江省最大的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基地,能充分满足区域内学生实践活动需求。2018年建设研学旅行基地(营地)37个,打造精品线路9条,参与学生20万人次,承办全省首次研学旅行现场经验交流推进会。校外实践基地接待学生137万人次。区域推进创客(STEAM)教育“五个一”工程,形成温州特色的创客(STEAM)教育新样本。建立中学生吃苦磨练夏令营基地等多样式基地,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各环节和领域。

3.改革创新评价机制。构建由学生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幸福等4个维度18项指标的四维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学生幸福指数”的构建,赢得国内诸多专家领导的赞誉。以“四维评价”为导向,形成“综合测评—增值评价—专项测评”三位一体的监测架构。教育评价改革课题连续两年获省教科规划课题成果一等奖,评价成果集《我们期待什么样的教育评价》一书已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教育质量“四维评价”的温州实践》在《人民教育》上作经验推介。市本级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学校发展性评价管理平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学校发展性评价,强化学校自身的纵向提升和评价结果运用,将学校发展性评价纳入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任免、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四有”教师队伍

1.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把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在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专业荣誉评选、评先评优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违反师德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出台《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教师诚信制度体系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

2.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抓住省公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单位的契机,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校长职级制和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2018年底前一步改革到位,共涉及校长1136人。作为全省唯一和最早整体完成全市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的地市,贡献了温州样本。全面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学校、教师覆盖率分别达到71%和77%。率先全省推进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改革。率全国之先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创新应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网式”全流程在线办理,得到教育部肯定。

3.优化教育引才留才环境。重视教育人才工作,不断完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的体制机制。出台《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优秀人才享有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住房保障。组织开展温州市“尊重教育突出贡献个人”评选。实施瓯越教育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成立“瓯越情”教育基金,每年开展“瓯越情”优秀校长、教师评选,并予以奖励。出台《关于实施“教师关爱”工程的指导意见》,明确教师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制度和疗休养活动。制定《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十三五”规划》,构建服务教师专业成长的“活力”培训体系,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年度业绩考核。完善“五格”分层培训,深化拓展“绿色耕耘”送培到县、学科指导师“孵化研修”、“领军教师”风格凝练等研修模式,全年培训校长、教师、班主任21.1万人次(人均2次),组织3批次64名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分别赴美国肯恩大学、英国雷丁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培训研修。

(四)加大教育保障力度,扩张教育资源供给

1.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市政府连续七年将财政教育投入列为对县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收入只增不减,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收入比上年增加9.85亿元,增长率为5.5%;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收入比上年增加1.60亿元,增长率为6.55%。全市和市本级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落实逐年只增不减要求。2014年起,市本级直属学校年度预算项目按标准分类确定项目经费生均拨款定额标准。2018年出台《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各县(市、区)要建立中小学项目经费生均拨款机制,根据财力参照市本级标准分类确定项目经费生均拨款定额标准,根据学校学生人数核拨年度财政资金。小班化学校和寄宿制学校项目经费生均拨款标准按一定比例上浮”。

2.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扩容提升。出台《温州市公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四个同步”建设。2018年,新增建有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21个,新改扩建幼儿园74所,改造提升薄弱园30所。等级园占比达到97.89%,普惠园占比达到89.68%,专任教师持证率达到98.8%,各县域实现辖区内幼儿园“零无证”。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实施《温州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四统一”,实施“改薄”项目72个,完成投资12.88亿元。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达到97.24%,其中市本级为100%。组建城区十大教育集团,着力打造家门口的好学校。三是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实施普高“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在温州市艺术学校办学成功的基础上,创办了温州市人文高级中学,受社会广泛赞誉。四是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全面推进“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建成市级“智能+”专业(实训基地)26个。高校产教融合签约88个项目;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建设首批高校产教融合示范基地10个。五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温州医科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世界排名前50)共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硕博士,入选第四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位居省属高校第一;温州大学启动创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省重点高校;温州肯恩大学被列为教育部和浙江省支持建设的国际化高水平大学;4 所高校创业学院入选省级示范性创业学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五)规范与创新并举,完善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

1.健全管理体制和治理体系。推进市区办学体制改革,顺利完成14所区属普高上收市本级管理,对市属20所义务教育学校调整给区级管理。全面深化教育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省级试点工作,所有事项(涉密除外)均已开通网上办理,80%以上事项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入选2018年度十佳群众最点赞“跑改”案例。“跑改”工作得到省教育厅领导肯定性批示,职称评审改革获教育部点赞。出台《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幅减少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建立年度“三评一查”事项目录公示制度,精减事项比例达 30%。实施“静校制度”,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

2.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9个配套子文件,形成3.0版温州民办教育“1+9”政策体系。温州作为唯一地方政府代表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上作典型发言,经验成果得到《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专题报道,形成“全国民办教育看温州”的样板效应。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构建政府牵头、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属地管理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全市共排查校外培训机构5882所,关停1736所。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公布“白名单”机构1194所、“黑名单”机构491所。

三、存在问题

(一)校网布局不够合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进一步向城市、县镇集聚,造成城市、县镇教育资源不足,出现个别超规模办学的学校;农村教育资源相对过剩,办学规模日益萎缩,乡村小规模学校增多。

(二)教师待遇有待提高。我市各地出台公务员普遍发放的奖励性补贴政策时,已同步、同时考虑中小学教师,但个别县(市、区)公办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仍低于当地公务员。

(三)公办幼儿园建设滞后。我市公民办幼儿园比例不平衡,公办园在园幼儿覆盖率为18.55%;2018年全市已建公办幼儿园的乡镇占78.5%,但2019年将实现公办幼儿园乡镇全覆盖。

四、下步打算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确保教育发展“三个优先”,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定期研究解决教育事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抓住大建大美、精建精美的有利契机,进一步优化校网布局规划,强化教育设施规划刚性落地,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控制义务教育段热点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紧盯学位紧缺区域,强力推进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名校办分校等集团化、联盟办学模式,快速提升薄弱学校和新办学校的师资、教研和管理水平。全面加强乡村“小而优”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三)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一是拓宽园舍供给思路。城镇通过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足、应建未建、建而未交、已建已交未办成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等情况开展治理,增加公办幼儿园资源。农村采取“村建镇补”“村出集体土地,县镇分担建设成本”“社会热心人士捐资助建”等办法,盘活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回购等形式举办公办园。二是探索办学主体多元化。鼓励支持乡镇街道、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参与举办公办园。三是推进办园机制改革。实施公办幼儿园与普惠幼儿园携手共进策略,公办园与普惠园实行“同质同价”。

(四)深入实施教师关爱工程。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同步、同时、同幅度发放”的要求,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强对困难教职工的帮助和关怀,持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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