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功能室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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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技中心函〔2019〕19号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 为切实完成2019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功能室达标校、书香校园、创新实验室、学科教室的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功能室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9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建设功能室达标建设学校。 二、评估时间 11月27—12月4日(详见附件)。 三、评估办法 实地查看、现场评估(无需台账)。 四、其他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根据安排表按照一个小组每天验收6所学校规划线路,并通知学校做好准备。 (二)各验收人员请于11月26日下午3:30集中市教育综合大楼16楼3号会议室参加验收工作会议。参加11月27—29日验收的专家带上行李,12月2—4日验收的专家需提早一天抵温。 (三)本次验收人员参加验收工作期间的交通等费用由市教育技术中心承担,来回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黄云武,联系电话:13587996923。
附件: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功能教室达标建设验收工作安排表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 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功能教室 达标建设验收工作安排表
说明:1.验收人员按照2人一组编排;2.各组验收人员要及时总结建设学校好的做法,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3.将验收工作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调研、指导相结合,提升我市教育技术装备的效益; 4.市教育技术中心领导随机选择参加本次验收,具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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