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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市教师心理减压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培训班第2次集训的通知
时间:2019-11-27 17:06:46来源: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各有关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9〕16号),决定举办温州市教师心理减压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培训班第2次集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温州市教师心理减压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培训班全体学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的主题围绕家庭系统展开,探讨家庭早期的养育方式与青少年情绪的关系,青少年抑郁现象与家庭干预的实施,以及原生家庭与自我成长。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集训时间12月11至14日。学员于12月11日(周三)下午5:00前报到,正式上课时间12日上午9:00。报到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乐清市雁荡镇响岭街12号),联系人:吴郁葱,联系电话:85511581。

四、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费(含食宿)由市教师教育院培训经费统一拨付,交通费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请学校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 温州市教师心理减压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培训班学员名单

 温师函〔2019〕159号 关于举办温州市教师心理减压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培训班第2次集训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19年11月25日

   抄送: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