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建设任务分解与汇总上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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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技中心函〔2019〕24号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23 号)精神,经研究,2020年将开展“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标准改造”和“中小学教室可调节课桌椅配置”项目,现将有关建设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做好调查研究,落实建设任务。 请各县(市、区)根据本区域中小学(含职高、民办学校)实际情况,调查确定该项目实施的学校和相关建设数量,必要时可邀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认定,并加以认真落实,切实做好2020年该项温州市民生实事工程。 请各县(市、区)填写附件2和附件3,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到市教育技术中心,附件2和附件3电子稿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上传到邮箱:185225394@qq.com。 联系人:陈赉谛,电话:88294916、13566250272(680272)。
附件1.2020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标准改造、可调节课桌椅配置任务分解表 2.2020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标准改造任务落实汇总表 3.2020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室可调节课桌椅配置任务落实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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