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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9-04-10 17:35:30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关于做好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

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确保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圆满成功,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市局直属学校选拔赛

(一)器乐独奏(含二重奏、三重奏)

市局直属学校器乐独奏(含二重奏、三重奏)选拔赛初中组定于411日(星期四)下午13:00、高中组定于412日(星期五)下午13: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安排在当日上午9:30-11:30

(二)独舞(含双人舞、三人舞)

市局直属学校独舞(含双人舞、三人舞)选拔赛初中组定于413日(星期六)下午13:00、高中组定于414日(星期日)下午13: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比赛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安排在比赛当日的9:30-11:30举行。

(三)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

市局直属学校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选拔赛初中组定于420日(星期六)下午13:00、高中组定于421日(星期日)下午13: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比赛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安排在比赛当日上午9:30-11:30。声乐参赛选手演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一律要求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

(四)戏剧

市局直属学校现场比赛定于427日(星期六)下午13:00在温州道尔顿小学(温州市雁荡中路28号)举行,比赛顺序依次为初中组、高中组(小学组不参加选拔赛)。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比赛地点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

参赛须知:1.提供10支耳麦话筒,不可前期录音对口型。2.背景音乐文件必须是MP3WAV格式,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3.提供LED背景,各参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接受以下文件格式:MP4WMV、常规图片格式、PPT。如使用LED背景(LED制作比例接近16:9),请在比赛前确定文件格式可以播放,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4.道具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70厘米,长度不超过3米,重量不超过30公斤。

(五)朗诵

市局直属学校朗诵选拔赛定于511日(星期六)下午14:00在温州市第十二中学(市区学院西路166号)任岩松礼堂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第十二中学(市区学院东路)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安排在当日上午9:30-11:30,顺序依次为初中组、高中组。

参赛须知:1.提供8支手持话筒,不提供台阶。2.背景音乐文件必须是MP3WAV格式,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3.提供LED背景,各参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接受以下文件格式:MP4WMV、常规图片格式、PPT。如使用LED背景(LED制作像素为长27521280 ,比例接近19:9),请在比赛前确定文件格式可以播放,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

器乐独奏、独舞、独唱三个项目,市局直属学校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每校各报2个节目(完全中学每校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个,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各报一个)参加选拔赛(小学组不进行选拔赛)。

二、全市决赛

(一)绘画

艺术节绘画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21日(星期天)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市区龙方路38号)3号楼餐厅举行。美术比赛除纸张外,其他笔墨、颜料、画板等工具自备。请各地各校将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和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场。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15968777778610000),邮箱:387743@qq.com

(二)书法

艺术节书法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14日(星期日)下午13:30-15:30在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温州市万源路168号)举行。书法比赛除纸张外,其他笔墨等工具自备。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和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

(三)篆刻

艺术节篆刻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14日(星期日)下午13:30-15:30在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温州市万源路168号)举行。篆刻比赛除提供纸张(18×24cm规格的宣纸),其他石章、刻刀、印泥、字典等所需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备.

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和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联系人:黄飞凤,联系电话:13868658906691906),邮箱:75911422@qq.com

(四)立体造型

立体造型比赛定于414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绣山中学(温州市惠民路866号)举行。材料、工具自备(不能带半成品),作品须考虑到连接和粘合的牢固度,并呈现一定的空间感。作品规格:占地面积不超过4开,高度不限。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和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立体造型现场赛须由一位选手独立完成。

温州市绣山中学,联系人:任貌貌,手机:13777797983690983),邮箱:315216425@qq.com

(五)摄影

艺术节摄影现场比赛定于420日(星期六)上午举行。请参赛选手当日上午8:00到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学院东路(瓯江路))阶梯教室参加预备会。

比赛采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的方式进行,每位选手拍摄时间内容另定。摄影比赛相机、三脚架等摄影所需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备,必须使用数码相机,且自带数据传输线(用于将储存卡内的照片上传至电脑)。请各地各校将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和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场。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联系人:郑姿姿,联系电话:15088988643,传真:88133153,邮箱:269154395@qq.com

(六)剪纸

艺术节剪纸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2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市区兴海路81号)举行。剪纸比赛用纸由承办单位提供(每位考生4A3大小比赛用纸,共4种颜色,大小可根据设计稿自行裁剪),其他剪刀、刻刀、笔等工具自备。请各地各校将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和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到场。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联系人:王智,联系电话:8852869913057809720,邮箱:wz1114@163.com

(七)设计

设计比赛于421日(星期日)在温州市少年宫(温州市九山路21号)举行。初中、高中组定于上午9:00-11:30、小学组定于下午13:00-15:00,比赛统一提供白色纸张(小学组8K,初、高中组4K)外,其他材料自备。参赛选手需带上参赛证(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温州市少年宫联系人:章妍,联系电话:88223961  13676787600,邮箱:184343859@qq.com.

(八)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

小学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506日(星期一)下午13:3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

初中组、高中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507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到作弃权论处。声乐参赛选手演唱歌曲1首,一律采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参赛选手《报送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2〕,于425日前报送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李群英,联系电话:8806015813758889880,邮箱:1661737686@qq.com

(九)独奏(含二重奏、三重奏)

初中组、高中组器乐独奏比赛定于511日(星期六)下午13:3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抽签时间安排在当日上午9:00在电影厅进行,彩排安排在当日上午9:30-11:30进行。

小学组器乐独奏比赛定于512日(星期日)下午13:3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抽签时间安排在当日上午9:00在电影厅进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逾期不到作弃权论处。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参赛选手《报送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2〕,于425日前报送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李群英,联系电话:8806015813758889880,邮箱:1661737686@qq.com

(十)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

小学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58日(星期三)下午13:3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

初中组、高中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59日(星期四)下午13:3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 逾期不到作弃权论处。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参赛选手《报送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2〕,于425日前报送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李群英,联系电话:8806015813758889880,邮箱:1661737686@qq.com

(十一)合唱

合唱比赛在温州大学北校区音乐厅举行。小学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518日(星期六)下午13:00进行;初中组、高中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519日(星期日)下午13:00进行。彩排时间为相应组别比赛当日上午9:00-11:30

合唱(含室内乐)比赛预备会及抽签定于515日下午14:00在温州第十四中学体艺楼二楼多功能厅举行,请各地各校领队或指导师准时到会,逾期不到作弃权论处。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参赛选手《报送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2〕,于425日前报送温州市第十四中学,联系人:沈益雷,联系电话: 13757728765,邮箱:379938750@qq.com

(十二)器乐合奏

器乐合奏比赛在温州市东南剧院举行,小学组合奏比赛定于511日(星期六)下午13:30初中组和高中组定于512日(星期日)下午13:30,彩排时间为相应组别比赛当日上午9:00-11:30

器乐合奏比赛预备会及抽签定于508日下午14:00在温州市绣山中学第一会议室举行,请各地各校领队或指导师准时到会,逾期不到作弃权论处。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参赛选手《报送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2〕,于425日前报送温州市绣山中学,联系人:吴蒙召,联系电话: 13566264135,邮箱:383921865@qq.com

(十三)群舞

群舞比赛定于525-526日在温州市东南剧院举行。请各地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522日下午14:00在温州市艺术学校北校区多功能厅参加预备会与抽签,具体彩排及参赛时间在预备会当日确定。逾期不到作弃权论处。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参赛选手《报送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2〕,于425日(星期四)前报送至温州市第七中学(温州艺术学校),联系人:孟李仲,联系电话:13857744922,邮箱23664291@qq.com

(十四)朗诵

小学组朗诵比赛定于511日(星期六)下午13:00在温州市第十二中学任岩松礼堂举行(温州市区学院西路166号)。请各队指导师日上午8:30参加预备会和抽签,并上交朗诵稿纸质16份,拷贝背景音乐及LED背景文件,彩排安排在9:00-11:30进行。

初中组、高中组朗诵比赛定于512日(星期日)下午13:00在温州市第十二中学任岩松礼堂举行(温州市区学院西路166号)。请各队指导师日上午8:30参加预备会和抽签,并上交朗诵稿纸质16份,拷贝背景音乐及LED背景文件,彩排安排在9:00-11:30进行。

参赛须知:1.提供8支手持话筒,不提供台阶。2.背景音乐文件必须是MP3WAV格式,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3.提供LED背景,各参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接受以下文件格式:MP4WMV、常规图片格式、PPT。如使用LED背景(LED制作像素为长27521280,比例接近19:9),请在比赛前确定文件格式可以播放,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参赛选手《报送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2〕,于425日前报送温州市第十二中学,联系人:臧莹,联系电话:15868562090682090,邮箱:55268257@qq.com

(十五)戏剧(含戏曲)

戏剧比赛在温州市道尔顿小学(温州市雁荡中路28号)举行。小学组、初中组戏剧类现场比赛定于511日(星期六)下午13:00、高中组戏剧类、小学、初中、高中组戏曲类现场比赛定于512日(星期日)下午13:30进行。请各地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59日下午14:00在道尔顿小学体验城五楼会议室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具体时间根据抽签结果确定。

参赛须知:1.提供10支耳麦话筒,不可前期录音对口型。2.背景音乐:文件必须是MP3WAV格式,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3.提供LED背景,各参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接受以下文件格式:MP4WMV、常规图片格式、PPT。如使用LED背景(LED制作比例接近16:9),请在比赛前确定文件格式可以播放,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4.道具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70厘米,长度不超过3米,重量不超过30公斤。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参赛选手《报送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附件2〕,于425日(星期四)前报送温州道尔顿小学,联系人:张仁钏,联系电话: 13566205725,邮箱282827330@qq.com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务必确定专人负责艺术节的各项工作。县(市、区)参赛单位由当地教育局带队统一组织学生参加艺术节各项现场比赛,并填写《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领队名单》(附件1),于4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二)绘画、书法、篆刻、剪纸、摄影、设计、立体造型比赛,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市局直属各学校须将附有参赛选手照片的参赛证(样本见附件2)于411日前报至相关承办学校,参赛选手参赛当日凭盖有校印并附有照片的参赛证及身份证参加比赛。

(三)独唱与合唱的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小合唱不设指挥)。学生须是在籍学生,老师须是在职在编老师,伴奏人员原则上须本校在职在编老师或者在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须外聘人员,该外聘人员不得在整场比赛中担任2支以上队伍的伴奏工作。

(四)集体参赛代表队必须安排警车护送,进入市区的比赛代表队车辆请标识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专用车,切实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五)艺术节各项比赛《报送表》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逾期不报作弃权论处。上报材料中学校一栏请填写规范校名(与学校盖章使用的名称一致),并告知参赛选手使用规范校名。

(六)本次比赛一律采用现场电脑抽签方式,预备会还将布置比赛相关注意事项及要求,各地各校必须派领队或指导师参加,不得由其他人代替开会和抽签。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请假并征得同意,否则视作比赛弃权。

(七)《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20191号)有关内容若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领队名单

      2.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选手参赛证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410

 

 

 

 

 

 

 

 

 

 

 

 

 

 

 

 

1

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领队名单

姓名

职务

县(市、区)

手机

备注

 

 

 

 

 

 

 

附件2

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选手参赛证

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选手参赛证

 

 

照片

粘贴处

    姓名:          学校:                      

    性别:           组别:                 

    参赛项目:                            

 

 

 

  备注:1.请各校自行打印,并由学校在照片处盖章确认。

        2.选手照片要求以近1年内证件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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