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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9年温州市初中语文、数学、科学学科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自: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04-15 16:41:43

 

温教研初函〔2019127

 

 

关于举行2019年温州市初中语文、数学、

科学学科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初中:

为了进一步推动初中语文、数学、科学学科教师对学情的研究与运用,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根据市教研院计划安排,决定举行2019年温州市初中语文、数学、科学学科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初中语文、数学、科学学科教师及教研员。

二、评比要求

(一)各学科要求

1.初中语文学科:

主题:单元整体架构下的统编教材教学

范围:统编教材

请注明课型,如阅读课(注明教读课自读课),写作课,名著阅读指导课,综合性学习活动课,单元整体课(注明单元起始课单元总结课),等等。

2.初中数学、科学学科:

选择现行初中教材中的一节课或一节专题复习课,就如何进行初高教学衔接或初小学教学衔接以提高初中课堂教学的效率阐述观点。

(二)案例内容

案例内容包括背景、教学衔接分析(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案例片断描述(含必要的设计意图说明等)、教学反思等,并另附本节课完整的教学设计(格式见初中教学常规附录)。

已在省、市课堂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已公开发表的初、小衔接教学案例不参加此次评比。

三、评比办法

1.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和市局直属学校需组织评比,推荐优秀初、小衔接案例(按规定篇数)参加市级评比。

2.各学科推荐名额如下:瑞安、乐清、永嘉、平阳、苍南各10篇;瓯海、鹿城、龙湾各6篇;文成、泰顺、洞头、经开区各4篇;市直学校每校各1-2篇。

3.市教研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资料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以通知形式加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及市局直属学校于6月20日前将参赛汇总表(见附件1)、初小教学衔接案例、教学设计、承诺书(见附件2)等电子稿发送至:1625664166@qq.com

联系电话:88615171,逾期不予受理。

2.参评案例要求个人独立完成,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3.不符合要求的案例不予评奖。

 

附件:

1.2019年温州市语文、数学、科学教学案例评比汇总表(excel样式)

2.2019年温州市语文、数学、科学教学案例评比承诺书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9415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