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明眸皓齿”工程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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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装〔2019〕17号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 市政府民生实事“明眸皓齿”工程 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聚集区文教体局: 根据《温州市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实施方案》(温政办〔2019〕23号)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做好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明眸皓齿”工程中的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根据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要求,按照国家标准《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为全市中小学校改造8000个普通教室灯光照明设备(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改善照明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二、项目内容 更换中小学校照明环境不达标的普通教室灯具和光源,包括教室灯和黑板灯。根据《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本次改造项目经多次论证,更换采用荧光灯具。 改造的教室顶结构应为现浇板或预制空心板,其他木质吊顶、石膏板吊顶、塑扣板吊顶、矿棉板吊顶等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危房、临时房、过渡房暂不进行改造。 三、经费安排 各县(市、区)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负责予以保障。 四、项目实施 项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完成。设备完成安装后,经学校验收及各县(市、区)教育局邀请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抽检合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结算。学校负责组织做好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 五、进度安排 4月—5月,落实具体改造对象,教室灯光完成招投标。 5月,改造教室现场测量,确定各教室灯光安装方案。 6月—8月,教室灯光改造工程施工安装。 9月—10月,教室灯光改造工程验收。 六、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题,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并于每月月底报送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 联系人: 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黄老师,联系电话:88293367,13587996923, 程老师,联系电话:88682625,13857762588, 电子邮箱:wzjyzb@qq.com; 市教育局体艺卫处 张老师,联系电话:13857777231。
附件1. 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目标任务 2. 2019年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填报表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印发
附件1 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目标任务
附件2 2019年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填报表
注:本表每月填报,并在每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wzjyzb@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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