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属高校中开展“清廉温州·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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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属高校中开展“清廉温州·原创作品” 征集活动的函
市属各高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示“清廉学校”建设成效,根据市纪委市监委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属高校中开展 “清廉温州·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以“清廉学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主题,面向市属高校师生征集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纪录片、抖音视频、微小说、清廉故事、摄影、书画等八类形式的原创作品。作品要以真实、鲜活的艺术表现形式,突出反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举措,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实践,生动反映“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二、主办单位 活动由温州市教育局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主办,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承办。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 四、内容形式 (一)微电影:要求故事生动,结构完整,制作精良。时长分为不超过3分钟和不超过15分钟两类。 (二)动漫:要求形式新颖,具有幽默与警示等特点。时长不超过3分钟。 (三)公益广告:要求创意好、立意深,收到润物无声的效果。视频类短小精悍,发人深省,时长不超过3分钟。平面类(包括漫画、标语、插画等)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导向正确。 (四)纪录片:要求内容真实,构思精巧,选题新颖,具有纪实风格。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五)抖音视频:要求富有创意,节奏紧凑,可视性强。时长不超过30秒。 (六)微小说:要求以小见大,故事生动,言简意赅。字数约300字。 (七)清廉故事:要求有故事、有体悟、有观点,体现各行各业,强调个人视角。字数约800字,配相关照片。 (八)摄影、书画: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意境深远、富有感染力,单幅作品和系列作品均可,需附简单文字说明。书法作品包括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素描、速写等。 五、报送要求 (一)本次征集只限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若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参加活动的组织或个人负责。主办单位将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不支付酬金。凡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二)作品格式:视频格式为MP4,MPG或WMV,分辨率1920*1080,比特率25M/秒,25帧速率。图片类作品提交的文件格式为JPEG(或JPG)、BMP格式,图片大小1M以上。实物类作品先拍摄照片提交,格式同上。 (三)请市属各高校积极发动师生参加,每个类别至少选送1-2个作品参加评选。主办单位将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作品评审,按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八类作品同时综合评选最佳创意奖1名,并将成果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联评。 (四)所有作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送表(附件1和附件2),请于9月10日前将报送表和作品(实物作品需直接送达)同时发送承办单位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黎明西路394号)杨如飞,电子邮箱:233752977@qq.com,联系电话:55597137,13958993370(683370)。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高校落实一名活动负责人,于5月31日前将人员及联系方式报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人:翁旭凤,联系电话:13857776312(666312)。
附件.zip:1.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纪录片、抖音视频五类 作品报送表 2.微小说、清廉故事、摄影和书画三类作品报送表
温州市教育局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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