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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局直属学校2018学年其他类型转换学分审核的通知
时间:2019-06-17 16:16:47来源: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对57所市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18学年其他类型转换学分进行审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管理办法》指明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可通过四种途径获得:自主选课、指令性培训、校本研训、其他类型转换等。其他类型转换为教师学历提升、参加教科研活动、选派支教、参与教师培养培训、企业实践等。自主选课、指令性培训等,其学分及考核成绩由相应的培训机构负责录入培训管理平台。校本研修和其他类型转换的学分,由教师所在中小学校负责录入培训管理平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二、送交材料

请学校将本校教师2018学年(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获取“其他类型转换学分”的实际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将《其他类型转换学分审核汇总表》(见附件)在本校公示一周。

材料送交时间:8月29日至31日(周一至周三)。送交方式:《其他类型转换学分审核汇总表》(见附件)及其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校盖章)的电子稿发至邮箱yjs88132972@163.com,纸质材料送交市教师教育院综合研究室曾丽萍老师。地点: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510室。

三、学分录入与审核

学校务必于8月30日(周五)前将相应的学分录入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市级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周六),逾期无效。

市本级学分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市局直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业绩考核。其他类型转换学分与教师的职称晋级、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请各校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准确、及时上报材料。

政策咨询:

郑明义,联系电话:88132972,13806874070(654070);

曾丽萍,联系电话:85511572,13868615587(655587);

平台操作:周建青,联系电话:88133181,13505870057(660057)。

 

附件:其他类型转换学分审核汇总表

 温师〔2019〕25号 关于市局直属学校2018学年其他类型转换学分审核的通知.doc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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