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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高考考生和考生家长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 2019-06-04 08:50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

各位考生和家长朋友:

你们好!高考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关系考生成长成才,寄托家庭美好向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招生部门精心组织,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服务,努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公平和谐的高考环境。2019年高考将于67日至8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及考后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1.考生应于66日下午3:305:00到自己所在考点,熟悉考点及赴考路线。

2.67日、8为端午节假期,考生和家长要充分考虑交通因素,注意赴考安全,适当提前赴考点的时间,保证在开考前半小时到达考点为宜,避免迟到误考。如有家长送考,请做到即送即走,不要滞留聚集在考点周围。

3.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允许的文具用品参考。不要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除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外,主观题必须用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答题。

4.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每位考生需要合理安排考试时间。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入场检验

5.考生在进场铃响后(语文8:30,数学14:35,外语14:30)凭准考证、身份证及时有序进入考场。依据规定:语文、数学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外语科目考试14:45后不准入场。

6.考生入场时须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进行的检查。请考生尽量不要穿戴有金属装饰物品的服装、不携带金属物品,以免延缓检查速度,延长检查时间。出现金属探测器报警时,考生应主动出示引起探测器鸣叫的金属物品。

三、履行承诺,诚信高考

7.严禁考场违纪、作弊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考场将实行考试过程的全程监控录像。希望每位考生认真参加学校举行的“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学习《考场规则》、《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

考生家长要参加学校举行的家长会,教育和引导子女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规违法行为,保持良好的考试心态和精神状态,满怀信心地备考、应考。

如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8.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或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高考13年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的,将受到刑法的处罚。

9.如遇突发事件要冷静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事件,考生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监考教师会第一时间报告考点主考,在无人身安全危险情况下,考生和监考教师做到沉着冷静,不能私自离场,要原地等候指令处理。

四、合理安排饮食起居,调整心态,以最佳状态迎接高考

10.合理安排考生饮食与作息时间。希望每位家长保持一颗平常心,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变化,合理安排膳食,科学利用时间,调整复习节奏,调节好心态,在紧张的复习中注意休息,防止过度消耗体力,保证身心健康,以最佳状态迎考。

11.要相信考点能够做好对考生在考点内的服务工作。如有发生准考证不慎遗失等意外情况,无需紧张,请及时与学校领队或考点联系进行补办。

.考后须知的相关事项

12.我省高考成绩只向考生本人提供,不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请考生注意接收短信或凭考生号及密码自行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询打印。

13.高考志愿全省实行网上填报。61117日省教育考试院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开通网上填报志愿模拟训练。在此期间,考生可上浙江教育考试网模拟训练。

14.我省高考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26日至627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普通类第三段单独填报,具体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合格考生,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15.我省高校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本人自带到录取学校。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高中毕业学校提取纸质档案(往届生还需要到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妥盖章, 820日后到原报名点组建纸质档案,市区社会考生到我院高校招生科市府路4901102室),由报名点密封后自带到录取学校。

16.网上查询成绩、填报志愿等均需凭密码登录。考生需提高网上登录密码强度并妥善保管,不要使用简单密码,切勿向他人透露或交由他人代查成绩、代报志愿。

祝全市考生和家人身体健康,考生取得优异成绩,考出自信和希望!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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