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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点赞祖国”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9-09-12 16:32:21 来源:办公室 字号:[ ]

温语〔20194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2019点赞祖国教师、学生

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中学: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9点赞祖国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

二、时间地点                           

市级总决赛定于112-3日在温州市实验小学(温州市府东路,温州大剧院东北角)举行。

三、比赛要求

(一)比赛围绕点赞祖国主题,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讴歌伟大祖国、伟大人民、伟大的中华民族,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二)教师比赛作品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学生作品以《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附件中的推荐篇目为主,也可以选择中国古代、近代优秀文学作品;不能是自创作品。

(三)教师比赛以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进行,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学生比赛朗诵时间,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参赛师生个人和集体项目不可兼报。

(四)朗诵环节可以根据诗词内容适当配以手势、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以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四、比赛流程

(一)县(市、区)比赛选拔推荐阶段(1020日前)

各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校级比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县(市、区)比赛。各县(市、区)语委和教育局要围绕本次比赛主要内容,结合实际组织县级比赛,从中选拔优秀选手,按市教育局分配的名额(附件1)推荐选手参加市级决赛。

(二)市级总决赛(112-3日)

市级总决赛将分教师个人组、教师集体组、小学生个人组、小学生集体组、中学生(含初、高中)个人组和中学生(含初、高中)集体组等6个组别。2人及以上(限6人及以下)参加朗诵的节目均为集体组。

五、奖项设置

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学生比赛各组别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师将被授予优秀指导师。本次活动还将设优秀组织奖。

六、其他要求

请各地语委、教育局按照比赛评分标准(附件1)认真选拔参赛节目,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在1025日前将参赛节目推荐表盖章后(附件34)报送市语委办,并发送电子稿。

市局直属学校参赛节目由市教育局直属处负责选拔推荐,汇总到市语委办。

联系人:郑上忠,邮箱:wzzhshzh@163.com,电话:88656010

 

附件 .doc1.温州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2.温州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名额分配表

3.温州市教师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4.温州市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20199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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