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办研〔2013〕79号),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20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凡市局直属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 (二)凡关于德育、课程建设、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评价与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育技术、教育装备、教育基建等内容均可参评。 (三)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 不再参加本次评审。第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一篇,同一论文 限报一个类别。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要聚焦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应在相关页码下方作脚注,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三)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申报表(附件1),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A4纸张,请双面打印。 (四)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送审论文均需填写《承诺书》(见附件1第二页)。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市级论文评审,并通报给所在学校。 三、评审组织 (一)温州市教科规划办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选、鉴定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部门专家组成。 (二)论文分类编号及各校推荐数如下: 论文类别及编号 | 篇数 | 论文类别及编号 | 篇数 | 1.幼儿教育 | 4 | 25.中职专业课 | 8 | 2.小学语文(含写字) | 7 | 26.中小学信息技术 | 2 | 3.小学数学 | 4 | 27.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 3 | 4.小学英语 | 2 | 28.中小学音乐 | 2 | 5.小学科学 | 2 | 29.中小学美术+书法 | 3+1 | 6.小学道德与法治 | 2 | 30.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含劳动教育) | 2 | 7.初中语文 | 4 | 31.义教地方课程、拓展性课程(含营养健康、财经教育等) | 3 | 8.初中数学 | 4 | 32.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 | 10 | 9.初中英语 | 4 | 33.小班化教育教学 | 2 | 10.初中科学 | 4 | 34.中小学爱阅读 | 2 | 11.初中道德与法治 | 2 | 35. STEAM教育(含创客教育) | 2 | 12.初中历史与社会 | 2 | 36.精准教学 | 2 | 13.高中语文 | 4 | 37.教育管理 | 3 | 14.高中数学 | 4 | 38.教科研创新 | 2 | 15.高中英语 | 4 | 39.德育研究 | 3 | 16.高中思想政治 | 3 | 40.中小学班主任 | 4 | 17.高中历史 | 2 | 41.心理健康 | 3 | 18.高中地理 | 2 | 42.评价与质量监测 | 3 | 19.高中物理 | 2 | 43.教师教育 | 2 | 20.高中化学 | 2 | 44.教育信息技术 | 2 | 21.高中生物 | 2 | 45.教育装备 | 2 | 22.高中通用技术 | 2 | 46.教育基建 | 1 | 23.高中选修课程(含生涯规划) | 3 | 47.教育学会 | 1 | 24.中职文化课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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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中职文化课与专业课论文不分学科,合计推荐;②29类“美术与书法”中,美术推荐数为3,书法推荐数为1,如果书法论文没有则名额自动取消。③不受理超学科篇数推荐的学校论文。④ “中小学班主任”论文参加对象为现职班主任,主题为“班集体建设、家校共育”。⑤“教育学会”论文设单独类别编号,主题及参赛要求与2020年长三角征文主题一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市局直属学校选送的论文,由温州市教科规划办先组织论文评审,再择优推荐参加全市论文评审。 (四)送交论文要求 学校按规定篇数推荐论文的同时,根据论文质量做好学科(专业)论文的排序工作。 送交材料程序:评审论文汇总表(附件2)1份、参评论文一式5份,送审情况表(附件3)1份,于2020年4月9日前,一并送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908室;同时将所有送审论文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稿以文件夹(以学校名称为文件名)压缩包发至:705338030@qq.com。文件夹内的论文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论文编号-论文题目-作者”样式(如“1-论课堂观察的有效性-张三”);附件2汇总表填写信息一定要与论文纸质稿一致,请各校认真填写核对,避免有误。 (五)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到“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www.wzjky.net)/教研文件/规划办文”栏目中下载。联系人:叶芬;联系电话:88610378。 附件: 1.评审论文申报表及承诺书 2. 2020年市局直属学校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评汇总表 3. 2020年市局直属学校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送审情况表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教育学会 2020年1月10日 抄送: 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教育学会 2020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1-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