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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第六批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自主选课或指令性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0-01-09 09:14:23来源: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课程体系,加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建设,提升教师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六批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自主选课或指令性精品项目(课程)(下称培训精品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列入温州市第六批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精品项目(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经过一次以上培训实践,效果良好。

(二)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问题。

(三)课程容量24学时以上,课程项目负责人(根据浙教办函〔2019〕204号文件,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和课程团队骨干成员实际承担培训课时数占总课时数30%以上。

二、内容要求

(一)培训定位准确,设计科学,内容新颖,任务要求明确。

(二)问题导向精准,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培训模式创新互动性强,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高。

(三)有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特级教师、各类名师、行业专家所占比重大于50%。

(四)项目实施认真,过程管理严格规范,作业记录完整,参评资料齐全,培训日志记录详细,培训档案完整。

(五)项目实际效果良好,在同类教师培训项目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培训质量高效果好。

      三、材料报送

       

每个申报项目(课程)需上交以下资料:

注:每一个申报课程资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大信封袋),并在正面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

请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送交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510室,联系人:叶文娟,电话:85511572。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日。

 

附件:1.温州市第六批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精品项目(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温州市第六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申报表

3.温州市第六批中小学校(园)长专业发展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申报表

4.温州市第六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装订格式

5.温州市第六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申报汇总表

     温师〔2020〕2号 关于开展温州市第六批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自主选课或指令性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