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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0年1月学考和选考温州市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29 14:38 来源: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字号:[ ]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文件

考试科目、报名对象、考试时间等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关于做好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1.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

网上信息输入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1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进行考试信息确认、或已进行考试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学考科目每科具有一次报考机会,不合格者可继续报考。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4.报考选考科目的考生在报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要根据本人兴趣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每生限选考3科,每科最多报考2次。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

5.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0〕11号)规定,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6.残疾考生在学考、选考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7.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学考、选考后,如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85812114、85812102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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