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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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城乡公共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浙建房〔2020〕1号)和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温安委办〔2020〕3号)的要求,现就开展全市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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