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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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技中心函〔2020〕16号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教育局教研部门,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工作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促进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学校充分利用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方法改革,推动以互联网等教育技术手段服务教育教学全过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发展智慧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核心,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和树立200个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技术与教学融合的有效模式。以点带面,引领全市学校探索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融合创新。以学校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特点,立足创新,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教育教育技术在破解教学难点问题中的作用,开辟教与学方式的新路径。 (二)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尊重师生首创精神,鼓励各校因地制宜,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充分发挥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统筹资源,推进均衡。鼓励在小规模学校开展试点,探索在“小而优”学校利用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方法改革的创新举措。 三、试点范围和内容 (一)试点范围 全市中小学 (二)推进步骤 2020年4-6月,全面动员,全市范围内发动申报。鼓励列为“小而优”示范建设校的学校积极申报; 2020年6-9月,组织专家团队,审核确定试点名单; 2021年9-10月,开展中期检查; 2022年9-10月,完成实验工作并形成经验总结。 (三)试点内容 基于技术的教与学的试点应基于推动教师主动学习、适应新技术,有效促进精准教学、深度学习和个性化学习的开展,内容可涵盖移动设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混合学习、物联网、智能APP、教与学云平台、云资源、网络学习空间、电子白板等多种技术、平台、硬件在教学中的应用,探索教学新模式,实践教学新场景。 四、申报条件 (一)高度重视智慧教育,已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对开展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和举措。 (二)具备开展试点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包括教师和专业技术队伍保障、经费投入保障和开展试点的机制保障。 (三)优先考虑已完成创建被认定为市智慧(未来)校园的学校。 (四)鼓励列为市级“小而优”示范建设校的学校积极申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分工 市教育技术中心、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联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建专家团队,确定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经验总结及推广。县(市、区)教育技术部门牵头,联合教科研部门负责本区域试点工作的组织与推进。各试点学校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试点项目申报和实施等工作。 (二)申报遴选 1.申报方式。试点申报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温州市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申报表》(附件1)。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根据下达的名额组织推荐所辖区域试点申报,市局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技术中心申报。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后公布试点学校名单。 2.申报名额。详情见《2020年温州市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各县(市、区)配额表》(附件2),各县(市、区)须确保至少一所市级“小而优”创建学校申报。 3.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将《2020年温州市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各试点申报学校的《温州市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61051746@qq.com;市局直属学校直接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此邮箱。 (三)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试点学校须在申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试点内容,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试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四)成果推广。 各试点学校须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经验,试点期满,各试点学校要提交试点成果材料,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汇总材料,以现场会、案例评比、汇编成书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示范、辐射、引领智慧教育发展。试点案例将在各类案例评比活动中优先推荐。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教育技术中心应用推广科林 晔,联系电话:88291870,邮箱:61051746@qq.com;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教育综合大楼;邮政编码:325000。
附件:1.温州市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申报表 2.2020年温州市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各县(市、区)配额表 3.2020年温州市基于教育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申报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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